·中华典籍·


論 衡

  

【东汉】 王充 Wang Chong
  

《论衡》凡三十卷八十五篇九十二頁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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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商虫篇 第四十九


  【题解】

  这是一篇商讨虫灾问题的文章,故名之曰“商虫”。

  “变复之家”认为虫吃谷物是官吏侵夺人民造成的,身黑头赤的虫象征武官,身赤头黑的虫象征文官,只要君王处罚“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王充批判了这种谬论,他责问道:虫子“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反过来,有些豪强虽然不当官,但是“威胜于官,取多于吏”,这些人又以什么虫子作象征呢?他指出,虫是自然界的生物,其生死自有本身的规律,“生出有日,死极有月”,“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有时虫灾与贪官同时出现,这是“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不过是巧合而已。“变复之家”硬将不相干的两件事扯在一起,说虫吃谷是“应政事”这是“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


  【原文】

  49.1 变复之家<1>,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2>。贪则侵渔<3>,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4>,则虫灭息,不复见矣<5>。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6>,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7>,威胜于官,取多于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8>,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9>,应何官吏?

  〔注释〕

  <1>变复之家:参见41.9注<3>。
  <2>部:西汉分全国为十三部,设刺史十三人,分别负责本部所属各郡和王国的监察工作。这里泛指地方。部吏:地方官吏。
  <3>贪则:当作“贪狼”,与“侵渔”立文相对。贪而无厌,谓之贪狼。侵渔:敲榨勒索。谓侵夺百姓,若渔者之取鱼。
  <4>象类:类似,象征。
  <5>见[xiàn 音现]:同“现”。出现。
  <6>鱼肉之虫:指鱼、肉上所生的蛆。
  <7>白布豪民:指没有官职的地方豪强。猾吏:狡猾奸诈的官吏。被刑:因犯罪而被判刑。乞:请求。贷:宽免。被刑乞贷:汉代官吏因犯法而被判罪,可以请求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赎罪。
  <8>陆田:旱田。
  <9>等类:同类。

  〔译文〕

  专门为消灾而祈祷的人,说虫子吃谷物是地方官吏侵夺人民造成的。贪婪无比敲榨勒索百姓,所以虫子吃谷物。身黑头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武官造成的;头黑身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文官造成的。假使惩办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那么虫子就会消失,不再出现。如果头赤的虫为灾就说是武官造成的,头黑的虫为灾就说是文官造成的,有时为灾的虫或头赤身白,或头黑身黄,或头身都黄,或头身都青,或头身都白得像鱼、肉上生的蛆一样,它们应和哪一类官吏呢?有时,那些没有官职的地方豪强和被判了刑而请求交钱赎罪的猾吏,他们的淫威胜过官吏,榨取的财物比官吏更多,应和这些人的虫子的形象又是什么样子呢?虫子的消失,都是由于风雨的关系。考察虫子消失之时,那些官吏未必就受到惩罚。旱田中经常有田鼠,水田中经常有鱼、虾、蟹之类动物,都造成谷物的灾害。有的虫子有时很少出现,而且为害的时间很短暂,有的经常出现而造成灾害,同类如此之多,它们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


  【原文】

  49.2 鲁宣公履亩而税<1>,应时而有蝝生者<2>,或言若蝗。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3>?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4>,蝗起太山郡<5>,西南过陈留、河南<6>,遂入夷狄<7>。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8>,或蜚徙去<9>,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10>,故“凡”、“虫”为“风”之字<11>。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12>。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注释〕

  <1>鲁宣公: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608~前591年在位。履亩:用步子丈量土地。履亩而税:按田亩收税。《公羊传》何注:“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
  <2>蝝[yuán 音园]:蝗虫的幼虫。应时而有蝗生者: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一律按占有田地的亩数收税,从而承认了土地私有合法性。这种措施,遭到奴隶主的反对,称“初税亩,非礼也”。汉代董仲舒、刘向把当时出现的蝗灾说成是上天对这种改革的谴告,称它“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参见《汉书·五行志》)。王充是针对这件事提出的问题。
  <3>象类:类似,象征。
  <4>建武:东汉光武帝的年号。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
  <5>蝗起:《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十一年,是夏蝗。”太山郡:即泰山郡,在今山东中部偏南。
  <6>陈留:参见19.12注<16>。河南:郡名,在今河南洛阳至郑州、中牟一带。
  <7>夷狄:这里泛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
  <8>老极:衰竭至极。
  <9>蜚[fēi 音飞]:通“飞”。去:离开。
  <10>苍颉:参见11.3注<3>。
  <11>“故凡”句:“凡”字和“虫”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
  <12>八日而化:指虫子经过八天时间就要变化成其他东西。《大戴礼.易本命》:“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故虫八日化也。”《春秋.考异邮》:“二九十八,主风,精为虫,八日而化。”《说文.风部》:“风,八风也。从虫,凡声。风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这些都是不科学的看法。

  〔译文〕

  鲁宣公时按田亩收税,马上有蝝虫产生,有人说像蝗虫。蝗虫不时飞来,遮天盖日像下大雨一样,停落在地上吃东西,不论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虫的头和身体的颜色,象征哪一种官吏呢?变复之家该说蝗虫应和什么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发生蝗灾,西南面蔓延到陈留、河南两郡,最终进入西北夷狄地区。蝗虫停落的乡县,要以千百计,当时乡县的官吏,并没有都按亩收税。蝗虫吃谷草后,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飞走离开了,有的停留下来老死了,当时乡县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惩罚。蝗虫吃谷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时期,好比蚕吃桑叶,自然会有饱足的时候一样。蝗虫产生出来有一定的时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满了就会变化,不会永远是虫子。即使君王不惩罚他下面的官吏,蝗虫仍然会自行消亡。蝗虫是承受风所含的气而产生的,苍颉了解了这一点,所以把“凡”和“虫”字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蝗虫从风那里取气而生,所以八天就发生变化。生活在春夏的虫类,有的吃五谷,有的吃各种草。虫吃五谷,是应和了官吏收刮钱财;吃其他的草,又应和官吏收受别人的什么东西呢?


  【原文】

  49.3 “倮虫三百,人为之长<1>。”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2>:“女食天之所生<3>,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4>,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5>;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6>;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甘香渥味之物<7>,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8>。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9>。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

  〔注释〕

  <1>引文参见《大戴礼.易本命》。倮虫:参见22.4注<4>。
  <2>非:非难,责备。
  <3>女[rǔ 音汝]:通“汝”。你,你们。
  <4>含气之类:泛指活着的动物。嗜[shì 音士]:特别爱好。
  <5>之食:据文义当作“食之”。
  <6>知[zhì 音智]:通“智”。聪明。
  <7>渥[wò 音沃]:厚,浓。
  <8>粢(zī资):粟,谷子。去壳后称小米。
  <9>无虫:王充认为麦与豆是味道不好的粮食,所以说它不生虫。参见本书《艺增篇》。

  〔译文〕

  “三百种倮虫中,人是它们的首领。”因此说来,人也是虫了。人吃虫所吃的东西,虫也吃人所吃的东西,都是虫类而又彼此吃对方吃的东西,有什么奇怪的呢?假设虫有智慧,也会责备人说:“你们吃自然所生长的东西,我也吃这些东西,说我吃就是灾变,却不说你们自己吃是灾变。”凡是动物持别喜欢吃的东西,口味没有什么不同,人喜吃五谷,却憎恨虫吃五谷;自己出生在天地之间,却憎恨虫的出生。假设虫能说话,以此来责备人,人也毫无理由反驳。虫生活在万物之间,有见识的人不以为怪;它们吃各种东西,不说它们是灾变。甘甜清香味道浓厚的东西,经常多生虫,所以五谷中多生虫的是粟。稻子有时生虫,麦与豆不生虫,如果一定要以庄稼生虫而责备主管的官吏,那么产粟的地方的官吏就经常要受惩罚了。


  【原文】

  49.4 《神农》、《后稷》藏种之方<1>,煮马屎以汁渍种者<2>,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3>。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何免为奸<4>。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虫食他草,平事不怪<5>。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6>,桑有蝎<7>,桂中药而桑给蚕<8>,其用亦急<9>,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暗于灾变之情也<10>。谷虫曰蛊<11>,蛊若蛾矣。粟米饐热生蛊<12>。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叶苗,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13>,谓粟轻苗重也。

  〔注释〕

  <1>《神农》、《后稷》:上古的两部农书,早已失传。
  <2>渍(zì字):浸泡。
  <3>鲍焦:传说是周代一位廉洁的人。陈仲子:参见30.20注<2>、33.13注<8>。
  <4>何:当作“可”,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改作“可”。
  <5>平事:平常之事。
  <6>桂:肉桂树。《说文》:“桂,南方木,百药之长。”蠹[dù 音杜]:蛀虫。桂蠹,桂枝树所生之虫,大如指,色紫而青,蜜渍之,可为珍味,噉之,去阴痰之疾。
  <7>蝎[hé 音何]:木中蛀虫。《尔雅.释虫》:“蝎,桑蠹。”即蛣|,亦即蝤蛴。
  <8>中:适合。
  <9>急:要紧。
  <10>暗:愚味,不明白。
  <11>蛊[gǔ 音古]:陈谷所生的虫。《左传.昭公元年》:“谷之飞,亦为蛊。”杜注:“谷久积则变为飞虫,名曰蛊。”
  <12>饐[yì 音义]:食物腐臭变味。《字林》:“饐,饭伤热湿也。”葛洪《字苑》:“饐,馊臭也。”
  <13>说虫之家:用“天人感应”解释虫灾的人。

  〔译文〕

  《神农》、《后稷》上记载的收藏种子的方法,是煮马屎用汁水浸泡种子,这样可以使禾苗不生虫。如果有的地方用马屎汁浸种,那里的地方官就都成了鲍焦、陈仲子一类的人了。所以《后稷》、《神农》上的方法被采用,那些地方官就可以免除为非作歹的罪名了。为什么呢?虫无从产生,君王和上司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考察了。虫吃其他的草,被认为是平常的事情而不以为怪。吃五谷的叶子,才说成是灾变。肉桂树上有蛀虫,桑树上有蛀虫,桂树适合做药材而桑叶可以喂蚕,它们的作用也很重要,与谷子没有什么差别。桂树桑树上生蠹、蝎不以为怪,偏偏说庄稼生虫就成灾变,这是不懂得物类的道理,不明白灾变的情况。谷生的虫叫蛊,蛊就像蛾一样。粟米腐臭发热就会生蛊。蛊吃粟米,不说是灾变,虫吃禾苗的叶子造成灾害,却把它归结于政治方而的原因。按照“说虫之家”的看法,这是说粟不重要禾苗反而重要了。


  【原文】

  49.5 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醯酱不闭有虫<1>,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2>,衣襞不悬有虫<3>,蜗、疽、螥、蝼、𧒰、蝦有虫<4>。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5>,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日,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6>。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虫<7>,下地之泽<8>,其虫曰蛭<9>。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10>,将谓三虫何似类乎?

  〔注释〕

  <1>醯[xī 音西]:醋。
  <2>卷:卷起来。古代的书籍是写在竹简或丝织品上的,可以捆扎或卷起来。舒:展开。
  <3>襞[bì 音毕]:折叠衣服。
  <4>蜗:通“{疒呙}[gē 音戈]”。一种毒疮。疽[jū 音居]:痛疽,恶性毒疮。螥,通“疮”。蝼[lòu 音漏]:通“瘘”,长在颈部的一种恶疮。𧒰:疑当作“{𤣩𢽠}”,通“癓[zhēng 音征]”,腹中结块,坚硬不易推动,痛有定处。蝦:通“瘕[jiǎ 音假]”,腹中结块,聚散无常,痛无定处。《玉篇.𤕫部》云;“{疒呙}疽,疮也。”《说文.𤕫部》云:“瘘,颈肿也”(山海经郭注云:瘘痈属中多有虫。)瘕,女病也。《急就篇》颜注云:“瘕,癥也。”
  <5>鸿:大。这里指粗。杀:消减。这里指细。
  <6>见[xiàn 音现]:通“现”。辄[zhé 音哲]:就。
  <7>三虫:大概是指蛔虫、蛲虫、绦虫。
  <8>下地:低洼的地方。
  <9>蛭[zhì 音志]:水蛭,即蚂蟥。
  <10>顺说之家:指顺着虫子头红、头黑象征武官、文官这种说法而加以解释的人。

  〔译文〕

  虫的种类众多不止一种。鱼、肉腐臭会生虫,醋、酱不盖严会生虫,饭受温湿邪气会生虫,书经常卷起不打开会生虫,衣服折压不悬挂会生虫,蜗、疽、 螥、蝼、𧒰、蝦中会生虫。这些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或粗或细,不属于同一种类,都是受风之气而产生的,并随着风的消失而死亡。虫子产生并不选择时间,或者活着的时间很短促,出现不久就死了。“变复之家”看到虫子很少出现,出现了又吃东西,就把它说成是灾变。灾变出现应当有所怪罪的人,于是就根据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顺着加以解释。人的腹中有三种寄生虫,低洼之处的水泽,里面的虫叫蛭。蛭吃人脚上的血,三种寄生虫吃人肠子中的血。“顺说之家”将要说三种虫子象征哪一类官吏呢?


  【原文】

  49.6 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1>,蜫蠕之属<2>,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3>,同心等欲。强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4>。他物小大连相啮噬<5>,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干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于春夏,廉于秋冬。虽盗跖之吏<6>,以秋冬署<7>,蒙伯夷之举矣<8>。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9>。徒当归于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

  〔注释〕

  <1>蛟:当作“蚑”,形近而误。蚑行蛲动,书传常用语。《说文》:“蚑,徐行也。凡生之类,行皆曰蚑。”蚑[qí 音其]:蚑行,用足爬行。蛲:小虫。蚑蛲:泛指各种用脚爬行的小虫。
  <2>蜫:同“昆”,众。蠕[rú 音如]:蠕动。蜫蠕:泛指各种无足而蠕动爬行的虫。
  <3>不[fǒu 音否]:同“否”。
  <4>知慧:即智慧。反:侵侮。顿:通“钝”,笨。
  <5>啮[niè 音聂]噬[shì 音士]:咬,残食。
  <6>跖[zhí 音直]:参见6.3注<10>。
  <7>署:任职做官。
  <8>伯夷:参见1.4注<1>。
  <9>王充在这里认为,政治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气候。

  〔译文〕

  凡是在天地之间,由阴阳之气所产生的,用足爬行的小虫,蠕动爬行的小虫,承受“气”而产生,开口就能吃东西。食物有可口的和不可口的,心思相同,欲望相等,强大的吃细弱的,聪明的侵侮愚笨的。其也动物以大吃小交相残食,不称之为灾变,偏偏说虫吃谷物为了应和政事,这就失掉了道理的本质,不懂得构成事物的气的本性了。然而虫子的产生,必须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温湿之气,常常产生于春夏两季。秋冬两季的气,寒冷而干燥,虫子没有产生的条件。如果以虫子产生而惩罚地方官吏,这样就是说地方官吏在春夏两季贪赃,在秋冬两季廉洁了。即使像盗跖那样的官吏,如果在秋冬两季任职做官,也会受到如伯夷那般的称颂了。春夏季节不止一个,而有时发生虫灾,是因为天气太热,太潮湿了。温度湿度过甚,阴阳之气就不调和。阴阳之气不调和,与政治有关系。只能归结于政治,指责说是地方官吏为非作歹,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原文】

  49.7 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干燥者,虫不生;温湿饐餲<1>,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2>,烈日干暴<3>,投于燥器,则虫不生。如不干暴,闸喋之虫<4>,生如云烟<5>。以蛊闸喋,准况众虫<6>,温湿所生,明矣。《诗》云:“营营青蝇<7>,止于藩<8>。恺悌君子<9>,无信谗言<10>。”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11>。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12>,明旦,召问郎中龚遂<13>,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于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14>。”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

  〔注释〕

  <1>餲[ài 音爱]:食物变味。《尔雅.释器》:“食饐谓之餲。”
  <2>宿[xiǔ 音朽]麦:冬小麦。
  <3>暴[pù 音铺]:同“曝”,晒。
  <4>闸喋[zhà shá 音炸沙]:形容虫子吃谷物的声音。闸喋之虫:指“蛊”。
  <5>云烟:形容虫子非常多。
  <6>准况:类推。
  <7>营营:往来不绝的样子。青蝇:苍蝇。
  <8>潘:潘篱,篱笆。
  <9>恺[kǎi 音凯]:和蔼。悌[tì 音替]:友爱。
  <10>引文参见《诗经.小雅.青蝇》。
  <11>兴:《诗经》六义之一。谓触景生情,因事寄兴。
  <12>昌邑王:参见48.5注<17>。矢:通“屎”。
  <13>郎中龚遂:参见48.5注<16>。郎中,当为郎中令。
  <14>谗臣:奸臣,事见《汉书·昌邑王传》。

  〔译文〕

  怎么知道虫子的产生要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呢?从蛊虫的产生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干燥的谷子,不会产生虫子。温湿腐臭变味的谷子,虫子不停地产生。收藏冬小麦的种子,要在烈日下晒干,把麦种放在干燥的容器里,这样虫就不会产生。如果不晒干,吃种子的虫,就会如云烟般滋生出来。从蛊虫的产生和吃谷种的情况,类推其他的虫子,依靠一定的温度湿度而产生的道理,就明白了。《诗经》上说:“飞来飞去的苍蝇,停留在篱笆上。和蔼友爱的君子,不相信毁谤的言语。“毁谤的言语伤害善良的人,苍蝇沾污洁白的东西,同是一样的祸害。《诗经》以苍蝇寄兴抒怀。昌邑王梦见西阶下有堆积着的苍蝇屎,第二天早上,召见并询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回答说:“苍蝇,是毁谤者的象征。苍蝇屎堆积在台阶下,是君王将要任用奸臣的预兆。”由此说来,苍蝇这种虫子出现,应和君王任用奸臣,为什么不说苍蝇造成灾变呢?如果说苍蝇可以造成灾变,那么苍蝇年年出生在世上,难道是君王经常任用奸臣吗?


  【原文】

  49.8 案虫害人者,莫如蚊虻<1>,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2>,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螘出蚋蜚<3>,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于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4>,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注释〕

  <1>虻[méng 音萌]:牛虻一类吸人、畜血的昆虫。
  <2>暴生:突然出现。
  <3>螘[yǐ 音已]:蚂蚁。蚋[ruì 音瑞]:一种吸人、畜血的小飞虫。
  <4>天道自然,吉凶偶会:参见48.4注<15>。

  〔译文〕

  考察虫子祸害人,没有像蚊虻这样厉害的,而蚊虻年年出生。如果认为蚊虻出现是应和灾害,难道世间经常有祸害人的官吏吗?如果一定要以虫子吃东西才算作灾变,那么人是万物中最尊贵的,蚊虻吸人血,更应当算作灾变了。如果一定要以虫子突然出现祸害人物才算作灾变,那么年年出生,而吸人血的,与有时出现而祸害人物的,哪一个为灾更严重呢?人生疥疮也是少有而不常见的,疥虫为什么不造成灾变呢?而且天将要下雨,蚂蚁出洞,蚋虫飞舞,人们认为这是与当时的气相应和的缘故。也许各种虫的产生,是它们自己与当时的气相应和而生的,怎么往往归罪于地方官吏呢?天道运行自有法则,吉凶因素偶然会合,不常见的虫子恰好出生,贪官污吏正好在那里做官,人们考察贪官污吏的行为,又发现造成灾害的虫子产生,就说这是由于地方官吏为非作歹造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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