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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必须背这个黑锅吗?

 

文/孙锡良 2016年09月06日 来源:正声网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辑

  

  【编者按】有人存心要恨天上的太阳,或许太阳伤害过他。无论太阳的存在曾给他带来多少益处,都不再会感恩,他终究是要恨的,要诅咒的。然而,太阳还是太阳。

  


  偶然机会,与一位大家都认为很不错的大先生聊天,提到近期不断发生的道德骗局。大先生很淡然地说了一句:“都是太穷,富裕了,偷摸盗奸便少了。”我回了一句:“四十年前,中国更穷,为啥没这么坏。”他说:“那时没什么可偷可骗,今天的坏就源于老毛。”我又问:“再穷,米总有得偷,吃饱肚子不是人生第一要求吗?”他说:“人怎么可以只有如此低的要求?”

  他,真不是我想象中那般聪明,更不是我想象中那般理性,他不只是逻辑有问题,他的思想也有问题。我果断中止了交流,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他在我脑中的形象瞬间粉碎了。

  疯狂的道德赖帐,已经无关于毛泽东,也无关于“文革”,已经反映出金钱作践道德到了可耻的地步。今天,我只想把自己小时候的农村所见所闻写点回忆,看看同龄人是否有认同感。当时的城里是个什么样,我是不知道的,所以,只能由城里人去回忆七十年代。

  先说说家庭内部的关系。

  奶奶是旧社会的小脚妇女,一直不从事生产劳动;爷爷是光绪末年的人,到了六七十年代,也早已经不要求从事生产劳动,偶尔帮着放放牛。爷爷奶奶都跟着我叔叔一起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中,无论是我的父辈,还是我这一辈,没有一个人敢对爷爷奶奶有不敬之举,任何时候都不存在什么晚辈犯上的事。有时看到爷爷骂父亲,我和哥哥姐姐们都吓得浑身打颤,爷爷有绝对的家庭权威。

  因为是集体制,爷爷奶奶虽然不劳动,但每月有口粮分配,只是没有“工分粮”,吃饭是够的。农村不存在晚辈不赡养老人的问题。

  至于我们兄弟姐妹跟我父母的关系,更不存在当今社会中出现的尖锐对立或者娇生惯养。会否顶撞父母呢?有顶撞,但父亲骂上几句,或者拿起棍子威胁一下,我便立马服服贴贴;既无小皇帝,也无小公主。母亲仁厚,对我们少有责备,只是规矩很严格,别人家里有好吃的,不允许我们嘴馋,更不允许我们去蹭吃。如果村里来了炸爆米花的,母亲未松口,我们几个绝不敢去现场,更不敢从家里拿米出去。即使母亲不在家,也绝对不敢私自炸爆米花。如果有“换荒”的来了,母亲也偶尔会允许我们拿家里积累的废尼龙纸(按:即一种塑料纸)去换些糖果吃。

  农村吃饭,不太讲规矩,经常会搬张桌子在外面吃饭,冬天会各自端着碗站在门口边晒太阳边吃饭。在这些情况下,最能考验我们兄弟姐妹的定力,因为我家条件相对较差,吃饭吃菜都不如叔叔伯伯们家那么好,叔叔伯伯经常会让我们上他们家夹菜。如果家教不严,象我们那个年龄,想抵挡住这种诱惑很难。但是,我们兄弟姐妹从来都不会去他们家夹菜,即便碗里就只有一点菜汤,也要强调自己碗里有菜,除非婶婶把菜送到我们桌上,我们才敢吃。

  母亲对我们的家教还有一句最最朴素的话语:不是咱家的东西,不管在哪里,都不允许拿,掉在地上也不允许捡。当时,我不是很能理解这句话,只是照着做,偶尔一两次没做到,回家就得挨训。如今,我有时会反复再思考这句话,我觉得我母亲极其伟大!在那个物质紧缺的时代,象我这样贫穷的家庭,居然还坚持不让我们贪图物质,这岂是书本上道德宣教所能达到的效果?

  说完家内事,不妨再说说家外事。

  当时,兄弟多的家庭,一旦男孩结婚便要分家另立门户,这就涉及到分家产。怎么分呢?找法院?找政府?不,不需要,只须请一位族中的长辈做个见证,让大家坐在一起,按协商好的意愿,把分给各自的房屋和生产生活工具写在一张纸上,双方按个手印就完事。这就构成了农村的契约,没有人会违约;你敢违约,全村人都会谴责你。

  生产队虽然有口粮可分,但是,各家各户的生活条件仍然有很大差别。有些家庭小孩少,有些家庭小孩多,且都未成年;挣得的“工分粮”占家庭总粮食的比重越高,吃喝条件就越好,还会有些余粮卖出或借出。我家当时属于“工分粮”比较少的家庭,父母身体都不好,挣的是最低工分,每到春夏之交,经常会出现要借粮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会跟叔叔或堂伯家借米。怎么借呢?就拿个杯子装,每杯抹平,不用过秤。在约定的日子,主动还米;还米的时候,再用同样的杯子,先抹平,然后再加一点点,表示不能让借家吃亏,相当的简单。那时代穷是穷,但“互助”之风很好。

  我奶奶不参加劳动,但并不清闲。邻里各家的孩子很多,早上一喊出工,一群小狗一样的小家伙都被抱到我叔叔家,送过来就往地上一扔。奶奶也用不着上很多心,自己忙着纺纱,让孩子们在地上爬滚,只要不出院门就行,有个别小孩是连摇篮一起送过来的。我当时也小,偶尔会特别不高兴,只要有婴儿哭,奶奶就要我摇摇篮,而我又只想玩,这就会惹奶奶生气。上午劳动过程中,哺乳期的妇女可以中途回家喂一次奶,有些妇女乳汁充分,有些妇女经常缺乳汁,代喂乳的情形很常见;有时一个妇女喂两三个小孩,主动,免费。

  今天,我们只要说教师的地位低,就有人提及“臭老九”这个词,意思是说那个年代教师不被尊重。我不想阐述“臭老九”的由来,只想谈谈我们大队教师的地位。当时是一个大队一所小学,我们大队的小学教师共有五位:三位知识青年,两位“老先生”(旧社会私塾学堂出来的人)。知识青年就不用讲了。那都是我们小时候的偶像和奋斗目标,大队里没有人不羡慕他们的。两位老先生,一位叫孙觉(无后人),一位叫孙早雄。在小孩眼中,大家都很怕他俩。为什么怕呢?都爱打板子。在大人眼里,他们俩非常值得尊重,谁家有点什么好吃的,会想到给“老先生”送一份。

  当老师,在大队里还有个很大的“权力”──给小孩取名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一两代人,几乎99%以上的社员名字都是由小学老师取的;谁家生小孩,都会让老师取名字。有些人喜欢按祖谱辈分取名,那就请老先生取个带“派”的名,例如,我是“锡”字派,加个良字便成名字。有些人喜欢按时代取名,那就请知青,知青取名多数依据国家建设和时代热点。

  实话实说,在我的记忆中,“臭老九”地位在当时的农村并不低,也许特殊的情形我不知道。

  说完“臭老九”,我再说说民风。

  遇过节、农闲、天气恶劣或者亲戚家有重大悲喜事,社员会有走亲戚的机会,并且一走亲戚,都是全家动员,家里不留人。全家出门,家里要不要锁门呢?不要。为了防止猪狗跑到家里拱坏了东西,就只须把门带上,搭起锁盼,在锁盼孔上插根木棍,保证猪狗顶不开门就放心外出。

  有人会说,那时穷,没什么可偷的。可笑!越穷的时代,小偷不是越多吗?饭都吃不饱,偷米难道不是很好吗?(按:那时的米面、锅碗瓢盆、衣服、木料、收音机、手表、自行车等,都可以算是财物。另外,城市里多数人家都会有少量的现金、粮票及各种供应票证等节余,这更应算是财富了。然而,无论乡村还是城市,那时真的很少听到哪家出现被盗的情况。)自古以来,盗贼的最原始初衷都是为了生存,在困难的条件下,连保证生存的物质都不想偷,那不是民风好又是什么?

  现在,大家到处都能看到警察,每个乡镇都有派出所。在上世纪六七十代年,农村是很难看到警察的,公社也没有什么派出所。(按:当然,并不能说那时没有抢劫、诈骗、盗窃、强奸、杀人等犯罪,但极少极少,好多年都未必听到一起,有的乡村或城镇里甚至十几年、几十年都未必发生一起。)真要有个公安人员下到大队里,那就是件很轰动的大事,没有哪个社员敢不协助公安办案。现在看看,警察下了乡,阻力如何?是警察不好吗?不是,是民风变了,即使是抓坏人,村民也常做出好坏不分之事。

  看(kān)仓库,大家看过吗?你没看过,你父亲也许看过。在集体时代,生产队都要有储存粮食的仓库,里面装着稻谷、小麦、花生、棉花等重要农作物,按月会分给社员;在储存期间,需要安排社员轮流值班看仓库。我父亲是个八字不识一撇的“民国人”,但他却经常喜欢讲些古人传下来的所谓故事和做人道理,比方说看仓库这事,他的心中始终认为“监守自盗”是重罪,犯罪的事,那肯定不能干。其他的社员们大抵也都如此。所以,你很难听说有社员偷仓库的事,尽管仓库里物资很诱人。

  村小学的外墙上面写着“抓革命,促生产”、“深挖洞,广积粮”等标语,抓革命,怎么抓?搞民兵训练。一到冬天,生产队可安排的劳动便少了,大队会安排年轻人搞民兵训练,公社也会有组织训练。我们大队的训练,一般在我家后面的大空地里进行;训练用的枪全是真枪,还带刺刀的。每天训练完以后,枪放哪里呢?因为方便,枪经常会放在我家后院,一放就是几十条,摆一大排,我哥哥晚上没事就给枪管擦油。(按:那时群众的责任心与思想觉悟普遍很高,远非今人可比。)

  大家想想看:这么多真枪,随意就放在普通社员家里,并且是日常性的事情,家里还不用留专人看管;放到今天,你能想象其中的危险吗?今天,哪个管枪的人敢这么个管理法,立即会被撤职,甚至可能因失职赎职坐牢。但是,在那个年代,完全不用担心,人心都是枪,训练的枪放哪里都安全,压根就没有人想到要拿枪去违法犯罪。治安有多好,可想而知!

  农闲,除了民兵训练,还有什么?水利建设,大水利由公社组织,小水利由大队组织。只要天气正常,没有谁呆在家里玩牌打麻将,更没有人敢赌博。无论闲到什么程度,都不可能看到有赌博的社员,哪怕在春节期间也没有。

  下面再说说社员们的其它生活状态。

  当时的农村,个别家庭的子女特别多,最多达到9女1男,在实在养不活的情况下,当时也有抱出去养的情况。有些是两家商量好,抱出去的小孩不允许回来看生身父母;有些很通情理的养父母愿意小孩长大经常回来看亲生父母,两家经常当亲戚走。在那个年代,“人贩子”这种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男社员有吸烟的,但没有吸毒的。当时,年纪老一点的社员自己家就有卷烟工具,自己切烟叶,自己卷烟抽;年纪轻一点的社员更多抽盒装烟,品牌主要有游泳、圆球、大全门、万山等等。当时的中国,不要说吸毒,根本就找不到毒品。

  年轻的少女们呢?除了参加正常生产劳动外,农闲时主要是绣花、做鞋、纳鞋垫等。女孩子之间比什么呢?有比身高的,有比花衣服的,有比大辫子的,更多是比谁的挣工分能力强,比谁的手工活做得好。有没有去做按摩的、洗脚的、推油的及三陪的呢?没有,完全没有。一方面是农村女孩不可能到城里流动,就是到了城里的女孩也是因正规工作安排,绝没有农村女孩到城里从事“色情工作”的。

  我们这些小男孩子,当时除了帮助家里干些放牛、看麻雀的轻活,主要是玩,玩各种游戏,玩得很野。玩疯的时候还会打架,有时甚至会打得头破血流,上赤脚医生家包扎好便完事。打了架,家长各管各家孩子,很少有家长掺和进来扩大事态;你扩大事态,大队干部便出面教导。(按:那时哪家孩子若欺负人,只要告到他父母那里,大多比告到法院都好使。往往因为孩子们之间的打架,反而促进了两家感情和来往。)

  看电影,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哥哥经常带着我跑几里甚至十几里地去看电影。哥哥当时其实也只是个少年,不需要跟着大人。有时,大队很多小孩一起去,有时是三五个小孩一起去,也有单独去的。从没有听说过,某某家长因担心小孩被坑蒙拐骗而不让去看电影的;唯一的担心,是怕晚上天黑,小孩有可能掉进水里出危险。

  相亲,成亲,大家还记得农村风俗么?我们那个地方,相亲极简单,媒婆带着男青年来到女方家庭,如果女青年相中了男青年,就留着男青年吃饭,没相中,就不留吃饭。之后,女方母亲会择日随媒婆到男青年家里探访,如果女方母亲对男方家庭条件或男方父母不满意,马上会提出返程;如果中意,也会留下吃饭。经过两个回合,这门亲事便算定下。然后,再过一至两年,男方可以送礼娶亲。送啥呢?送女方父母一条烟、一对酒和四斤肉。双方父母定下日子,女方村民敲锣打鼓把新娘送至半途,男方村民敲锣打鼓到半途接回新娘。各方家庭请村民凑个热闹,发几颗糖果,不设村民酒席,新的幸福家庭便组合完毕。亲戚可以送开水瓶和床单、棉被之类的礼品,没有送钱的礼数,主家和亲戚也就在一起吃顿丰盛点的晚餐。

  我仅回忆一点点所谓“道德败坏时代”农村的情形,不应是个案。我很清楚,过去的农村,谁家有人做了坏事,一家人都抬不起头,甚至连亲戚都难为情。今天,骗子不是对做坏事有耻辱感,没有骗到钱才有耻辱感!!!

  希望有人回忆一下当时城里的道德概貌。若能构建一个完整的城乡真实图谱,终究能还给那个时代以清白。

  在精英所认为的“道德败坏时代”,那些“坑、蒙、拐、骗、盗、黄、赌、毒、假、谄、媚、奸、奴、贪”等丑恶现象绝迹,或基本绝迹。然而在所谓的伟大盛世,这些却泛滥成灾,且技能高超。

  丑恶现象“泛滥成灾”的原因,竟是源于丑恶现象“绝迹”的时代?有这种逻辑?

  骗,是当今中国上空的摄魂幽灵。

  我一直在思考,但始终无法得出让毛泽东为今天道德堕落背黑锅的理由。我只懂得: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引导,就有什么样的时代。

  我不会用错误的结论去教育后人,“道德赖帐”本身也是一种不道德。

  历史的罪责,应如实写进历史。我们自己的罪责,我们自己要认领,堕落的后人总爱怪罪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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