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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衡

  

【东汉】 王充 Wang Chong
  

《论衡》凡三十卷八十五篇九十二頁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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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王充年谱


    东汉光武建武三年(公元27年),充生于上虞。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 见《后汉书·王充传》。
    王充者,会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孙,—(?)几世尝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一岁仓卒国绝,因家焉,以农商为业。世祖勇任气,卒咸不揆于人。岁凶,横道伤杀,怨仇众多。会世扰乱,恐为怨仇所擒,祖父汎举家担载,就安会稽,留钱唐县,以贾贩为事。生子二人,长曰蒙,少曰诵。诵即充父。祖世任气,至蒙、诵滋甚,故蒙、诵在钱唐,勇势凌人。末复与豪家丁伯等结怨,举家徒处上虞。建武三年,充生。 见《自纪篇》。
    按:《汉书·元后传》:“陈完犇齐,齐桓公以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齐国,三世称王。至王建为秦所灭。项羽起,封建孙安为济北王。至汉兴,安失国,齐人谓之王家,因以为氏。文、景间,安孙遂,字伯纪,处东平陵,生贺,字翁孺。为武帝繡衣御史,以奉使不称免。既免,而与东平陵终氏为怨,乃徙魏郡元城。”《王莽传》:“姚、妫、陈、田、王氏,其今天下上此五姓名藉于秩宗,皆以为宗室,世世复,无有所与。其元城王氏勿令相嫁娶,以别族理亲焉。”仲任特著“其先本魏郡元城”,其明为王翁孺之支庶欤?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一姓”疑为“王姓”之讹。“元城王姓”,以别于其他族望也。
    又按:诸子类幽称仲任为“宛委子”,未见所据。盖因会稽宛委山而名,然亦太臆造矣。《书林清话》称明人刊书,喜改旧目,信然。


  △光武建武四年(公元28年),充二岁。
  △光武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充三岁。
  △光武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充四岁。
  △光武建武七年(公元31年),充五岁。
  △光武建武八年(公元32年),充六岁。
    是岁大水。见《后汉书·光武纪》。
  △光武建武九年(公元33年),充七岁。
    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巨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 见《自纪篇》。
    按:《御览》三八五引《会稽典录》云:“七岁教书数。”与《自纪篇》差一年。
  △光武建武十年(公元34年),充八岁。
    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 见《自纪篇》。
  △光武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充九岁。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 见《自纪篇》。
    按:八岁出于学馆,手书之成,尚须时日。受《论语》、《尚书》,当为隔年事,故志于此。
  △光武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充十岁。
  △光武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充十一岁。
    为小儿,与侪伦遨戏,不好狎侮。侪伦好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充独不肯,诵奇之。 见《自纪篇》。
    充少孤,乡里称孝。见《后汉书·王充传》,谢承《后汉书》同。
    按:充六岁时,父母尚存,则其父殁,当在此数年间,故志于此。
  △光武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充十二岁。
    会稽大疫,死者万数。 见《后汉书·光武纪》《后汉书·钟离意传》
  △光武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充十三岁。
  △光武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充十四岁。
    始行五铢钱。 见《光武纪》。
  △光武建武十七年(公元41年),充十五岁。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 见《雷虚篇》。
    按:《后汉书·楚王英传》,建武十七年,英为楚王。
  △光武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充十六岁。
    罢州牧,置刺史。 《光武纪》。
  △光武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充十七岁。
  △光武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充十八岁。
    班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曰:“此儿必记汉事。” 见谢承《后汉书》(《后汉书·班固传》注。)司马彪《续汉书》(《书抄》六二引。)
  王仲任抚班固背曰:“此儿必为天下知名。” 见《抱朴子》(马总《意林》卷四引)。
  按:班固生于建武八年(公元32年),固年十三,则为建武二十年,时仲任十八岁,长孟坚五岁,据理,不得以“儿”,称固。且是时仲任仍在乡里,未与彪晤,此不足信。
  △光武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充十九岁。
  △光武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充二十岁。
  △光禄大夫刘琨,前为弘农太守。见《初禀篇》。
    按:《后汉书·儒林传.刘昆传》,建武二十二年,昆为光禄勋。
  △光武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充二十一岁。
  △光武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充二十二岁。
    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 见《自纪篇》。
    按:许慎《说文序》:“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后汉书·百官志》:“郡太守、郡丞、县令若长、县丞、县尉,各置诸曹掾史。”是仲任为掾功曹,当在十七岁以后,二十一二以前。因二十三四以后,已诣洛阳,则其得为功曹,当在此数年中,故志于此。
    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 见《后汉书·王充传》。
    按:此二句,叙在“后归乡里,屏居教授”后,盖并前事言之,非归乡里后,才为郡功曹也。《论衡》起草于明帝初年,据《自纪篇》、《讥俗》、《政务》之书作于《论衡》之前,而《讥俗》书又为废退穷居而作。其废退穷居,当即指罢功曹也。故知为功曹,必在此时。
    废退穷居,旧故叛去,故闲居作《讥俗节义》十二篇。既疾俗情,作《讥俗》之书,又闵人君之政,故作《政务》之书。 见《自纪篇》。
  △光武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充二十三岁。
  △光武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充二十四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充二十五岁。
  △光武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充二十六岁。
  △光武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充二十七岁。
  △光武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充二十八岁。
    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读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 《后汉书·王充传》。谢承《后汉书》略同。
    充幼聪明,诣太学。 见袁山松《后汉书》。
    按:《后汉书·班彪传》:“光武雅闻彪才,因召入见,举司隶茂才,拜徐令,以病免。后数应三公之命,辄去。彪复辟司徒玉况府。”《光武纪》:“建武二十三年,玉况为司徒。”则叔皮于建武二十三年已在洛。但其时,仲任方二十一二,穷居乡里。《班彪传》又云:“后察司徒廉,为望都长,吏民爱之,建武三十年卒官。”是叔皮晚年,已离洛之官,则仲任师事叔皮,必在其二十三四以后,二十七八以前。
    又按《水经.穀水》注:汉顺帝阳嘉元年立碑,文云:“建武二十七年造太学。”则仲任入太学师事叔皮,必在此数年。但《光武纪》:“建武五年,初起太学,车驾还宫,幸太学,赐博士弟子各有差。”与阳嘉元年碑说异,存之俟考。
  △光武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充二十九岁。
    蝗起太山郡,西南过陈留、河南。 见《商虫篇》。
    按《后汉书·光武纪》:“三十一年夏蝗。”见《古今注》:“建武三十一年,郡国大蝗。”(《后汉书·五行志注》。)
    陈留雨谷,谷下蔽地。 见《感虚篇》。
  △光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充三十岁。
    光武皇帝升封,天晏然无云。 见《宣汉篇》。
    按:《光武纪》:“中元元年二月辛卯,柴望岱宗,登封泰山。”袁山松《后汉书·:“光武封泰山,云气成宫阙。”(《初学记》五、《御览》三十九。)《汉光武封禅仪》曰:“建武三十二年,封泰山,时天清和无云。”
  △光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充三十一岁。
  △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充三十二岁。
    观天子临辟雍,作《六儒论》。 见袁山松《后汉书》。
    按:《光武纪》,中元元年冬,起明堂辟雍。《明帝纪》,永平元年冬十月,幸辟雍。《翟辅传》,辅上言:“光武初兴,起太学,博士舍内外讲堂,诸生横卷,为海内所集。明帝时,辟雍始成,欲毁太学。太尉赵熹以为,太学辟雍,皆宜兼存,故并传至今。”据此,则辟雍起于光武,成于明帝,则此“观天子临辟雍”,当为明帝时事,故志于此。东海相宗叔庠广召幽隐。 见《程材篇》。
    按:《后汉书·宗均传》,永平之年,迁东海相。
  △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充三十三岁。
    后归乡里,屏居教授。充好论说,始若诡异,终有实理。以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闭门潜思,绝庆吊之礼,户牖墙壁,各置刀笔,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 见《后汉书·王充传》。
    王充于宅内门户墙柱,各置笔砚简牍,见事而作,著《论衡》八十五篇。 谢承《后汉书·(据汪文台揖本)。
    伤伪书俗文多不实诚,故为《论衡》之书。 见《自纪篇》。
    按:《讲瑞篇》云:“此论草于永平之初。”《会稽典录》云:“《论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盖永平初,已属草,时辍时作,至永平末,方专精一志也。又《须颂篇》云:“《论衡》之人,在古荒流之地。”与本传谓仲任归乡里作《论衡》相合。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充三十四岁。
    京师及郡国七,大水。 见《明帝纪》。
    夏旱。 见《后汉书·钟离意传》。
  △明帝永平四年(公元61年),充三十五岁。
    比来水旱饥馑,加有军旅。司马彪《续汉书·(《御览》九二),载永平四年诏。明帝永平五年(公元62年),充三十六岁。
    班固为尚书郎。 见《别通篇》、《超奇篇》、《案书篇》。
    按:谢承《后汉书·(《御览》四八四),永平五年,班固被召诣校书。范晔《后汉书·班超传》同。
  △明帝永平六年(公元63年),充三十七岁。
    鼎见。 见《宣汉篇》。
    按《明帝纪》,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
  △明帝永平七年(公元64年),充三十八岁。
  △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充三十九岁。
    虞廷为司徒公。 见《吉验篇》。
    按《虞廷传》,事在永平八年。
  △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充四十岁。
  △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充四十一岁。
    广陵王荆迷于㜸巫,孝明三宥,王吞药。 见《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年春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
  △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充四十二岁。
    庐江皖侯国际有湖出金。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奉献。 见《验符篇》。
    明帝致麟、醴泉、白雉、嘉禾。金出。 见《宣汉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时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充四十三岁。
    永昌郡有金。 见《验符篇》。
    按《明帝纪》,永昌郡,永平十二年置。《郡国志》注云:“二年”误。杨子山为上计吏,见三府作《哀牢传》,不能成,归郡作上,孝明奇之,征在兰台。 《佚文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二年,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西南夷传》曰:“罢益州西部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县。”《郡国志》:“永昌郡哀牢县,永平中置,故牢王国。”
  △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充四十四岁。
  △明帝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充四十五岁。
    帝立广陵王荆子。 见《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四年封故广陵荆子元寿为广陵侯。
    楚王英惑于侠客,王吞病。 见《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四年四月,楚王英卒。
  △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充四十六岁。
    蝗虫起泰山郡,流徙郡国,荐食五谷,弥衍兖、豫,过阵留、寿张界,飞逝不集。谢承《后汉书·(《后汉书·虞延传》注、《书抄》三十五)。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充四十七岁。
  △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充四十八岁。
    永平中,神雀群集,百官颂上。 见《佚文篇》。
    按:《东观汉记》十八《贾逵传》曰:“永平十七年,公卿以神雀五采,翔集京师,奉觞上寿。上召逵,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亦云:“永平中”。明帝时,致甘露、神雀、紫芝,离木复合。 见《宣汉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七年正月,甘露于甘陵。是岁,甘露仍降。树枝内附,芝草生前殿。神雀五色,翔集京师。”《东观汉记》:“明帝永平十七年正月,夜梦见先帝太后,觉悲不能寐。明日上陵,树叶有甘露,上令百官采之。”(《类聚》九十八)。明帝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充四十九岁。
  △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充五十岁。
    建初孟年,北州连旱。 见《明雩篇》。
    建初孟年,无妄气至。 见《恢国篇》、《须颂篇》。
    岁遭气运,谷颇不登。 见《宣汉篇》。
    按:《章帝纪》:“永平十八年,是岁牛疫,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槀。其以见谷赈给贫民。”又建初元年丙寅诏曰:“比年牛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
    地动。 见《恢国篇》。
    按:《章帝纪》,事在建初元年三月。
    第五司空,股肱国维。 见《恢国篇》。
    按:《章帝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即帝位,十一月第五伦为司空。
    隐强侯傅,县书市里,诽谤圣政,今上海恩,犯夺爵土。 见《恢国篇》。
    按:《后汉纪》十一云:“建初元年三月丙午,傅坐骄溢,免为庶人。”章帝建初二年(公元77年),充五十一岁。
    元二之间,嘉德流布。 见《恢国篇》。
    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颍川、汝南民流四散。圣主忧怀,诏书数至。《论衡》之人,奏记郡守,宜禁奢侈,以备困乏,言不纳用,退题记草,名曰《备乏》。酒縻五谷,生起盗贼,沉湎饮酒,盗贼不绝,奏记郡守,禁民酒。退题记草,名曰《禁酒》。《对作篇》。按:《章帝纪》,建初二年三月辛丑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后汉纪》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后诏曰:“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帝立楚王英子。 见《恢国篇》。
    按:《楚王英传》,建初二年,封英子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充五十二岁。
    零陵生芝草五本。 见《恢国篇》、《验符篇》。
    按:《章帝纪》,建初三年,零陵献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充五十三岁。
    夏六月,雷击杀羊五头,皆死。 见《雷虚篇》。
    甘露降五县。 见《恢国篇》、《验符篇》。
    按:《章帝纪》,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二县。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80年),充五十四岁。
    芝草复生泉陵六本。黄龙见,大小凡八。 见《验符篇》、《恢国篇》。
    按:《章帝纪》,建初五年,零陵献芝草。有八黄龙见于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充五十五岁。
  △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充五十六岁。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充五十七岁。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充五十八岁。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充五十九岁。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历,时待诏张盛、京房、鲍业等以四分历请,与待诏杨岑等共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四分之历,始颇施行。见《后汉书·章帝纪》及注引《续汉书》。《后汉书·律历志》云,在永平五年。
    章帝时,麒麟五十一至。 见《御览》八八九引《论衡》佚文。
    按:《东观汉记》,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际,此篇(谓《讲瑞篇》)已成。 见《讲瑞篇》。
    按:《会稽典录》云:“《论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际,《讲瑞篇》稿已成。《论衡》各篇,据其征引史实,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后者:《恢国篇》、《验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黄龙见)。《齐世篇》云:“方今圣朝,承光武,袭孝明。”《佚文篇》云:“孝明文雄会聚,今上即命,诏求亡失。”又云:“杨子山见三府作《哀牢传》不成,归郡作上,孝明奇之。”哀牢内属,在永平十二年。既云“孝明”,又称“今上”、“圣朝”,则《齐世篇》、《佚文篇》亦于章帝时作。《须颂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讲瑞篇》、《指瑞篇》、《是应篇》、《治期篇》、《齐世篇》、《宣汉篇》、《恢国篇》、《验符篇》、《须颂篇》、《佚文篇》并为宣汉恢国而作,故并定为章帝时所撰。《谴告篇》避明帝讳,称楚庄王为严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则《遭虎篇》当作于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后。《商虫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自然》、《感类》、《寒温》、《谴告》、《变动》、《明雩》、《顺鼓》、《乱龙》、《遭虎》、《商曰》等篇皆属于为汉应变论灾之作,则可据《遣告》、《明雩》等篇定为章帝时作品也。《程材篇》言宗均为东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则《程材篇》必作于永平以后;《别通篇》称孝明;《超奇篇》言孟坚为尚书郎,事在永平五年,则《超奇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五年以后;《别通篇》作于明帝后,章帝时也。《答佞》、《程材》、《量知》、《谢短》、《效力》、《别通》、《超奇》、《状留》等篇,俱为校量贤佞知操之作,当属于一时,则并定为章帝时作。《实知篇》避明帝讳称庄襄王为严襄王,则亦为章帝时作。《实知》、《知实》、《定贤》三篇同一旨趣,当属于一时之作。九虚、三增、《谈天》、《说日》、《问孔》、《刺孟》盖属一时。《雷虚篇》,雷击杀羊五头,事在建初四年,则诸篇同为建初前后之作。《正说》、《书解》、《案书》、《对作》又属一类。《案书篇》言班固为尚书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对作篇》载建初二年奏记郡守事,则此诸篇作于章帝建初前后。《逢遇》、《初禀》等篇,盖当为一时之作。《吉验篇》言虞延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则《吉验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以后。《初禀篇》目见《恢国篇》,《恢国篇》作于章帝元和中,则知《逢遇》诸篇当作于永平以后,元和以前。唯《论死》、《祭意》等篇为祛迷讥术之作;无以推定。通览全书,可知其先后顺序之例。如《初禀》、《寒温》、《谴告》等篇属稿在先,则居于《自然》、《恢国》等篇之前。(《初禀篇》目见《恢国篇》,《初禀》第十二,《恢国》第五十八。《寒温篇》目见《自然篇》,《寒温》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证。>据此,则《论死》以下等篇,必成于《宣汉》、《验符》诸篇之后。总上所考。则知《论衡》大半作于章帝时。《讲瑞篇》云:“此论草于永平之初。”至和帝永元中,还改定旧稿。则仲任于此书致力前后凡三十年,亦云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充六十岁。
    徙家辟难,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 见《自纪篇》。
    入州为从事。 见《自纪篇》。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 见《后汉书·王充传》。
    按:《自纪篇》“入州为从事”句,次于“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后事言之,非为从事、为功曹并一时事也。“入州为从事”,即本传所云“刺史董勤辟为从事”。
    《自纪篇》云“后入为治中”,即本传“转治中”。王充明言“徙家辟难,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后入为治中”,则“入州为从事”当在此时也。
  △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年),充六十一岁。
    后入为治中,材小任大,职在刺割,笔札之思,历年寝废。 见《自纪篇》。转治中。《后汉书·王充传》。
    按:云“历年寝废”,则“转治中”与“为州从事”当隔一年,故志于此。元和章和之际,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麒麟,连出并见。 《讲瑞篇》。
    永平以来,讫于章和,甘露常降。 见《讲瑞篇》。
    按:《后汉记》十二:“元和二年二月,凤皇集于肥。五月丙戌诏曰:‘凤皇、黄龙、鸾鸟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东观汉记》:“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凡三年,凤皇三十九见郡国,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黄龙三十四,青龙、黄鹄、鸾鸟、神马、神雀、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白燕、白鹊、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华苹、朱草、连理,实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古今注》:“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乌集沛国,麒麟见陈,一角,端如葱叶,色赤黄,芝生沛,如人冠。”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充六十二岁。
    罢州家居。 见《自纪篇》。
    自免还家。 见《后汉书·王充传》。
    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章帝)特诏公车征,病不行。《后汉书·王充传》。谢夷吾荐充曰:“充之天才,非学所加。虽前世孟轲、孙荀,近世扬雄、刘向、司马迁,不通过也。” 见谢承《后汉书·(范晔《后汉书·本传》注)。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充六十三岁。
    续《讲瑞篇》稿。
    按:《讲瑞篇》云:“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则其续稿,已在章殁后,故志于此。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充六十四岁。
    年渐七十,时可悬舆,乃作《养性》之书,凡十六篇。 见《自纪篇》。
    年渐七十,志力衰耗,乃造《养性书》十六篇,裁节嗜欲,颐神自守。 《后汉书·王充传》。
    按:臧琳《经义杂记》四曰:《后汉书·王充传》:“充年渐七十,志力衰耗,乃造《养性书》十六篇,载节嗜欲,颐神自守。”案充所著《论衡》八十五篇,今本无缺,而《养性书》失传,隋、唐志亦无著录。《论衡》末有《自纪》云:“章和二年,罢州家居,年渐七十,作《养性》之书十六篇。养气自守,适食则酒,闭明塞聪,爱精自保,适辅服药引导(以上疑用十六篇之目),庶冀性命可延,期须不老。既晚无还,垂书示后。惟人性命,长短有期,人亦虫物,生死一时。年历但记,孰使留之?犹入黄泉,消为土灰。上自黄、唐,下臻泰、汉而来,折衷以圣道,析理于通材,如衡之平,如鉴之开,幼老生死古今,罔不详该。命以不延,吁叹悲哉!”读此,可想见其书之仿佛。
    年渐七十,乃作《养生》之书,凡十六篇。 见《会稽典录》。
    昔王充著述,制《养气》之篇,验已而作,岂虚语哉?《文心雕龙.养气篇》。年七十余,乃作《养性》一十六篇。 韩愈《后汉三贤传》。
    按:《会稽典录》作“养生”,“性”、“生”字通。《文心雕龙.养气篇》作“养气”,盖《养气篇》为《养性书》之目。“年渐七十”与“七十余”义异,韩氏失之。王充年在顺耳,道穷望绝,惧声名之偕灭,故《自纪》终篇。《抱朴子自序》。按:六十耳顺,云“六十”者,举成数也。仲任六十二罢州家居,年渐七十,作《养性书》,而《养性书》目,已 见《自纪篇》。,则其《自纪篇》非六十岁时作也。
  △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充六十五岁。
  △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充六十六岁。
  △和帝永元五年(公元93年),充六十七岁。
  △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充六十八岁。
  △和帝永元七年(公元95年),充六十九岁。
  △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充七十岁。
  △永元中,病卒于家。 《后汉书·王充传》。
    按:永元共十六年,其云“永元中”,故志于此。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推定仲任为八十岁。梁廷灿《历代名人生卒表》因之,并未考也。
    又按:清唐煦春《上虞县志》二十五下:“汉郡功曹王充墓,在县西南十四都乌石山(据《万历志》),嘉庆十二年,邑人林鉴修治(据《嘉庆志》),咸丰五年,林鼎臣、谢简廷重修立石。”

  ﹙录自黄晖《论衡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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