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籍·


論 衡

  

【东汉】 王充 Wang Chong
  

《论衡》凡三十卷八十五篇九十二頁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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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论死篇 第六十二


  【题解】

  本篇是王充无神论思想的代表作,文中尖锐地批驳了人死灵魂不死的谬论。

  王充在本书《对作篇》中说明了他写《论死篇》的目的在于“使俗薄丧葬”,即为反对厚葬、祭祀等迷信活动提供理论依据。他又说: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人死无知,不能为鬼。冀观览者将一晓解约葬,更为节俭。”

  有神论者宣称:“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王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神论主张并加以详细论述。他认为,“气凝为人”,“死还为气”,世间根本不存在死人的灵魂,从一定理论高度否定了灵魂不死的观点。可是他又承认有由气构成的鬼神现象,并接受了活的动物能变成人形来害人的荒谬说法。他主张人的精神必须依靠形体才能存在,可是又把精神和物质混为一谈,认为人的精神是寄托在形体中的具有道德属性的“五常之气”。因此,他对有神论的否定是不彻底的。


  【原文】

  62.1 世谓死人为鬼<1>,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2>,无知,不能害人。何以验之?验之以物。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世能别物不能为鬼<3>,人则为鬼不为鬼尚难分明;如不能别,则亦无以知其能为鬼也。

  〔注释〕

  <1>死人:寻上下文意为“人死”误倒。《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并作“人死”,尤为切证。
  <2>死人:同注<1>。
  <3>下句“则”前“人”字,原在前句“物”之前。据文意,“人”字应在“则”字前。

  〔译文〕

  世上的人说人死后能变成鬼,有知觉,能害人。试用人以外的物类来验证一下,人死后不能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害人。用什么来验征这一点呢?用万物来验证它。人是物,人以外的万物也是物。物死后不变成鬼,人死后为什么偏偏能够变成鬼呢?世人即使能够辨别物死后不能变成鬼,那么对于人死后能否变成鬼也还不一定能够辨明;如果连物死后变不变鬼尚不能辨明,那么也就更无法知道人死后能变成鬼了。


  【原文】

  62.2 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1>,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人无耳目则无所知,故聋盲之人,比于草木。夫精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人见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2>,骸骨归土,故谓之鬼<3>。鬼者,归也<4>;神者,荒忽无形者也。

  〔注释〕

  <1>精气:参见5.5注<14>。
  <2>精神:这里指精气。王充认为,精气在自然界中是无知的,构成人的精神后才是有知的,人死后,精气离开人体,仍旧回到无知的自然界之中。在本篇中,王充对“精神”和“精气”这两个概念有时是混用的。升天:指精气又回到自然界的元气之中去。
  <3>据文意“鬼”字下当有“神”字。上下文均以“鬼神”并言。鬼神:《孔子家语·哀公问政》: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
  <4>鬼者,归也:《韩诗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归于风,眠归于明,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复归于人。”

  〔译文〕

  人之所以出生,是因为承受了精气,人死了精气就不存在了。能够成为精气的是血脉。人死了血脉就枯竭,血脉枯竭而精气就不存在,精气不存在而形体就腐朽,形体腐朽而化成灰土,靠什么变成鬼呢?人没有耳目就不会知道什么,所以聋人盲人,如同草木一样,精气离开人体,哪里只是和人没有耳目一样呢?腐朽了就会消亡,成了恍恍惚惚看不见形体的东西,所以把它叫“鬼神”。人们所见到的有形体的鬼神,本来就不是死人的精神变成的。为什么呢?因为鬼神是“荒忽不见”这类东西的名称。人死后精气回到自然之中,尸骨归葬土中,所以称它叫“鬼神”。鬼,是归的意思;神,是荒忽无形的意思。


  【原文】

  62.3 或说:鬼神,阴阳之名也<1>。阴气逆物而归<2>,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3>,故谓之神。神者,伸也<4>,申复无已<5>,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阴阳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气之生人,犹水之为冰也。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神。其名为神也,犹冰释更名水也。人见名异<6>,则谓有知,能为形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

  〔注释〕

  <1>阴阳:指阴气和阳气。
  <2>逆:违背,阻止。归:指人死后形体归于地。阴气逆物而归:阴阳五行家认为,地属阴,又认为阴气主杀,所以说阴气阻止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死后形体归于地。
  <3>导:引导,助长。阳气导物而生:阴阳五行家认为,天属阳,又认为阳气主生,所以说阳气助长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获得生命。
  <4>伸:舒展。指万物和人获得生命。《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
  <5>申:通“伸”。复:还原。指阳气离开形体回复到自然界。申复无已:指阳气和阴气结合构成有生命的东西,又离开阴气构成的形体回复到自然界,如此无止境地循环下去。
  <6>名异:名称不同。意即活时称“人”,死后称“神”。

  〔译文〕

  有人说:鬼神是阴气和阳气的名称。阴气阻止万物生长而使它们的形体归于地;所以就称它叫鬼;阳气助长万物使它们获得生命,所以就称它叫神。神,是人和物获得生命的意思,舒展还原没有止境,终而复始。人靠阳气获得生命,人死后形体中的阳气又回到自然界的阳气中去。阴气阳气称为鬼神,人死也称为鬼神。阳气使人获得生命,就像水结成冰一样。水凝结成冰,气凝聚成人;冰融化为水,人死还原为神气。它的名称叫神,好比冰融化后就改称为水一样。人们见名称不同,就认为鬼有知觉,能变成形体而害人,这是毫无根据地对这个问题乱发议论。


  【原文】

  62.4 人见鬼若生人之形。以其见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何以效之?以囊橐盈粟米<1>。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满盈坚强,立树可见,人瞻望之,则知其为粟米囊橐。何则?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如囊穿米出,橐败粟弃,则囊橐委辟<2>,人瞻望之,弗复见矣。人之精神藏于形体之内,犹粟米在囊橐之中也。死而形体朽,精气散,犹囊橐穿败,粟米弃出也。粟米弃出,囊橐无复有形,精气散亡,何能复有体而人得见之乎?

  〔注释〕

  <1>囊橐[tuó 音驼]:两种口袋。大者称囊,小者称橐。
  <2>委:通“萎”。辟:通“襞[bì 音毕]”。折叠。委辟:指口袋瘪了。

  〔译文〕

  人们看见鬼像活人的形状。就因为他们见到的鬼像活人的形状,所以知道鬼不是死人的精气变成的。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口袋装满粟米来证明。米装在囊中,或粟装在橐中,装满了就结实,口袋竖立起来就能看得出,人从远处看见它,就知道它是装粟米的口袋。为什么呢?因为口袋的形状和所装的东西可以看得出来。如果囊破米漏了出来,橐坏粟洒了出来,那么口袋就瘪下去了,人从远处看它,就再也看不出来了。人的精气隐藏在形体里面,就像粟米装在口袋中一样。人死而形体腐朽,精气散失,好比口袋穿孔,粟米洒漏出来一样。粟米洒漏出来,口袋就不再具有形状;人死精气散亡以后,怎么能够再有形体而使人们会看到他呢?


  【原文】

  62.5 禽兽之死也,其肉尽索,毛皮尚在,制以为裘,人望见之,似禽兽之形。故世有衣狗裘为狗盗者<1>,人不觉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今人死,皮毛朽败,虽精气尚在,神安能复假此形而以行见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见,犹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2>。六畜能变化象人之形者<3>,其形尚生,精气尚在也。如死,其形腐朽,虽虎兕勇悍<4>,不能复化。鲁公牛哀病化为虎<5>,亦以未死也。世有以生形转为生类者矣<6>,未有以死身化为生象者也。

  〔注释〕

  <1>衣[yì 音义]:穿。
  <2>魂:指精神。
  <3>王充认为六畜可以变化为人形,但必须是活着的六畜,而不能是死了的。参见本书《订鬼篇》。这种看法自然荒诞无稽,但不能否定他这里带有假设含义。
  <4>兕[sì 音四]:雌犀牛。
  <5>公牛哀:引用的是传说,带有假设含义。参见7.3注<9>。
  <6>王充所说的“世有以生形转为生类者”指两种情况,一种是他所相信的某些荒唐传说,如人化为虎之类;另一种是他对某些动物由幼虫变为成虫的感性认识,如蝉的幼虫蜕化为蝉等,参见本书《无形篇》。

  〔译文〕

  禽兽死后,它们的肉全部没有了,只有皮毛还存在,用它制成皮衣,人们望见皮衣,觉得类似于禽兽的形状。所以社会上有穿着狗皮袍装扮成狗的小偷,人们不会觉察,借助于狗的皮毛,所以人们就不会怀疑。如今人死了,皮毛朽败,即使精气仍然存在,精神又怎么能再借这个烂掉了的形体来活动和现形呢?死人不能借活人的形体出现,就像活人不能借死人的精神使自己的形体消失一样。(即便)六畜能变化成像人的形体一样,是因为它们的形体还活着,精气仍然存在的缘故。如果死了,它的形体已腐朽,即使像老虎犀牛那样凶猛的动物,也不能再变化成人形了。鲁国公牛哀生病后变化成老虎,也是由于他的形体还没有死的缘故。世上有活的形体转化为另一类活的形体的现象,却从来没有以死了的身体变成活的形象这类事情。


  【原文】

  62.6 天地开辟,人皇以来<1>,随寿而死<2>,若中年夭亡,以亿万数。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3>,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为磷<4>。血者,生时之精气也。人夜行见磷,不象人形,浑沌积聚,若火光之状。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类生人之血也<5>。其形不类生人之形,精气去人,何故象人之体?人见鬼也,皆象死人之形,则可疑死人为鬼,或反象生人之形。病者见鬼,云甲来,甲时不死,气象甲形<6>。如死人为鬼,病者何故见生人之体乎?

  〔注释〕

  <1>人皇:古代传说中的三皇(天皇、人皇、地皇)之一,据说他是最早的人。
  <2>寿:寿限。王充认为正常人一般能活百岁左右。参见本书《气寿篇》。随寿而死,指活到百岁左右而死。
  <3>廷:通“庭”。院子。
  <4>磷:指磷火。夜间在坟地间常见的蓝绿色火光,是磷所发的光,迷信的人称为“鬼火”。古人认为磷是血生成的,如《淮南子·氾论训》:“久血为磷。”注:“血精在地,暴露百日则为磷,遥望炯炯若燃火也。”《博物志·杂说篇》:“斗战死亡之地,其人马血积年化为磷。”
  <5>血:寻上下文义,宜为“形”。章录杨校宋本校改作“形”。
  <6>气:指阳气。王充认为,单独的阳气只能幻化成瞬间即逝的人的样子,而不能构成真正的人。

  〔译文〕

  天地开辟之后,自从人皇以来,人通常能活到百岁寿限而死,如果加上中年早死的,有亿万人之多。计算一下现在活着的人数,不如自古以来死去的人多。如果人死了就变成鬼,那么在道路上,就会一步一个鬼了。人将要死的时候会见到鬼,就应当见到千百万个鬼,满厅堂满院子全是鬼,巷中路上也塞满了鬼,不应当只是见到一两个人变成的鬼啊。人被兵器杀死,世人说他的血变成为磷。血,是人活着时候的精气。人们夜间行走看见磷,不像人的形状,模模糊糊地聚积在一起,像火光的形状。磷,是死人的血,它的形状不同于活人的形体。它的形状不像活人的形体,那么精气离开了人体后,为什么会像活人的形体呢?如果人们看到的鬼都像死人的样子,那还可以怀疑是死人变成了鬼,然而有人看到的鬼都像活人的形状。病人见到鬼,就说某甲来了,可是当时某甲并没有死,而是阳气构成的像某甲的形状。如果死人会变成鬼,病人为什么见到是活人的形体呢?


  【原文】

  62.7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火复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复见。能使灭灰更为燃火<1>,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案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能复为鬼,明矣。夫为鬼者,人谓死人之精神。如审鬼者死人之精神,则人见之,宜徒见裸袒之形,无为见衣带被服也<2>。何则?衣服无精神,人死,与形体俱朽,何以得贯穿之乎?精神本以血气为主,血气常附形体,形体虽朽,精神尚在,能为鬼可也。今衣服,丝絮布帛也,生时血气不附着,而亦自无血气,败朽遂已,与形体等,安能自若为衣服之形?由此言之,见鬼衣服象之,则形体亦象之矣。象之,则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注释〕

  <1>寻文意,“能”字上脱“不”字。上下文皆言火灭不能复燃。
  <2>衣[yì 音义]:系。

  〔译文〕

  自然界的本性,能够重新产生火,不能使熄灭了的火又燃起来;能够重新产生人,不能使死人重新出现。不能使死灰复燃,我才很怀疑死人能再变成活着时候的样子。根据火熄灭了不能复燃的情况来对照它,死人不能又变成鬼,是很明白的了。会变成鬼的,人们认为是死人的精神。如果确实鬼是死人的精神变的,那么人见到鬼,应当只见到赤身裸体的形状,不应该见到系带穿衣的鬼。为什么呢?衣服没有精神,人死后衣服与人的形体一起腐朽,怎么能得以系带穿衣呢?精神本来是以血气为主的,血气经常附在形体之上,形体即使腐朽了,精神仍然存在,能成为鬼是可以的。衣服,是丝絮布帛做的,人活的时候血气并不依附在衣服上,而衣服本身又没有血气,腐烂了也就完了,和死人的形体一样,怎么能照旧为衣服的形状呢?由此说来,见到鬼穿的衣服像死人原来的衣服,那么形体也就不过是像死人原来的形体了。像死人原来的形体,就知道鬼不是死人的精神了。


  【原文】

  62.8 夫死人不能为鬼,则亦无所知矣。何以验之?以未生之时无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元气荒忽,人气在其中。人未生无所知,其死归无知之本<1>,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2>,以含五常之气也<3>;五常之气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4>。五藏不伤则人智惠,五藏有病则人荒忽,荒忽则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所用为智者已去矣。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

  〔注释〕

  <1>本:本原。指原始状态。
  <2>惠:通“慧”。
  <3>五常:参见6.4注。五常之气:王充指的是分别具有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属性的气。
  <4>藏:同“脏”。五脏:指心、肝、脾、肺、肾。王充认为五常之气是寄托在五脏之中的。

  〔译文〕

  死人不能变成鬼,那么也就没有什么知觉。用什么来验证它呢?人还没有出生时,在元气之中;人死了以后,又回归到元气之中去。元气恍惚不清,构成人的气存在其中。人还没有出生时没有什么知觉,人死了又回复到没有知觉的原始状态,怎么会有知觉呢?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五常之气之所以能够存在于人体,是由于五脏在人体之中的缘故。五脏没有受到伤害人就有智慧,五脏有病人就神志不清,神志不清就愚昧痴呆。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了。用来蕴藏智慧的器官已经腐朽了,用来产生智慧的五常之气已经离开人体了。形体要靠气才能生成,气要靠形体才能产生知觉。天下没有离开物体而独自燃烧的火,世间怎么能有脱离形体而独自产生知觉的精气呢?


  【原文】

  62.9 人之死也,其犹梦也。梦者,殄之次也<1>;殄者,死之比也。人殄不悟则死矣。案人殄复悟,死从来者<2>,与梦相似,然则梦、殄、死,一实也。人梦不能知觉时所作,犹死不能识生时所为矣。人言谈有所作于卧人之旁,卧人不能知,犹对死人之棺为善恶之事,死人不能复知也。夫卧,精气尚在,形体尚全,犹无所知,况死人精神消亡,形体朽败乎?

  〔注释〕

  <1>殄[tiǎn 音舔]:昏迷。
  <2>从来:疑当作“复来”,形近而误。从、复,繁体作“從”、“復”,形近致误。

  〔译文〕

  人的死亡,就好比睡着了一样。睡着了和昏迷差不多;昏迷和死亡相近。人昏迷不醒就死了。考察一下人昏迷后又醒过来,死过去又复活过来的这种情况,与睡着了又醒来是相似的,既然这样,睡着、昏迷、死亡,是同一回事。人睡着的时候不能够知道醒时所做的事情,就像是死了以后不能够记得活的时候所做的事情一样。人们在睡着的人旁边说话做事,睡着的人不能够知道,就像对着死人的棺材做或善或恶的事情,死人不能再知道一样。睡着,精气还存在于人体,人的形体依然完整,仍然无所知觉,何况死人的精气已经消失,形体已经朽烂了呢?


  【原文】

  62.10 人为人所敺伤<1>,诣吏告苦以语人,有知之故也。或为人所杀,则不知何人杀也,或家不知其尸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杀己也<2>,当能言于吏旁,告以贼主名;若能归语其家,告以尸之所在。今则不能,无知之效也。世间死者,今生人殄而用其言<3>,及巫扣元弦<4>,下死人魂,因巫口谈,皆夸诞之言也。如不夸诞,物之精神为之象也<5>。或曰:不能言也。夫不能言,则亦不能知矣。知用气,言亦用气焉。人之未死也<6>,智惠精神定矣,病则昏乱,精神扰也。夫死,病之甚者也。病,死之微,犹昏乱,况其甚乎!精神扰,自无所知,况其散也!

  〔注释〕

  <1>敺:当作“殴”,形近而误。下同。《说文》:“殴,捶击物也”。
  <2>恚[huì 音会]:怨恨。
  <3>今:当作“令”,形近而误。
  <4>元弦:可能是祭祀舞神时用的一种弦乐器。也可能是巫师用来引魂的法器。
  <5>物之精神:指老物的精神。王充认为活着的老物(如六畜)的精神可以变成人形。参见本书《订鬼篇》。
  <6>死:据伦明录杨校宋本当作“病”。“未病”与下文“病”正反相承。

  〔译文〕

  谁要是被别人打伤了,就会到官吏那里去告状诉苦并向人们叙述这件事情,这是人有知觉的缘故。如果被人杀死,人们就不知道是什么人杀的了,或许家里人不知道他的尸体在什么地方。假如死人有知觉,必然怨恨那个人杀害自己,应当能在官吏面前诉说,告知凶手的名字;或者能够回去告诉家里的人,告知尸体在什么地方。这些都不能做到,就是死人没有知觉的明证。世间死去的人,能够让活人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借用他的口说话,以及巫师叩动元弦,召来死人的灵魂,通过巫师的口说话,全是浮夸荒唐的说法。如果不是荒诞无稽的,那就是老物的精神所造成的虚像,不是死人在显灵。有人说:死人只是不能说话而已。既然不能说话,那么也就是不能有知觉。知觉依靠精气,说话也依靠精气。人没有生病的时候,智慧精神是安定的,生了病,能会头脑昏厥,精神错乱。死亡,是疾病的最终现象。疾病,只是死亡的略微表现,尚且神志昏乱,何况病危的时候呢!精神错乱,尚且没有知觉,何况人死后精气散失了呢!


  【原文】

  62.11 人之死<1>,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实,论者犹谓死有知<2>,惑也。人病且死,与火之且灭何以异?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谓人死有知,是谓火灭复有光也<3>。

  〔注释〕

  <1>《文选·恨赋》注、《太平御览》五四八引“死”字下有“也”字。
  <2>《太平御览》引“死”字下有“者”字。
  <3>杨泉《物理论》:“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死犹澌也,灭也。譬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译文〕

  人的死亡,好比火的熄灭。火熄灭了光就不照耀了,人死了知觉也就失灵了,二者实质上是同一个道理,议论者还认为死去的人有知觉,太糊涂了。人病得将要死的时候,与火将要熄灭的时候有什么差别呢?火熄灭了光消失了而烛还存在,人死后精气消失而形体还存在。说人死了还有知觉,这就如同说火熄灭了又还有光亮出现一样。


  【原文】

  62.12 隆冬之月,寒气用事,水凝为冰。逾春气温,冰释为水。人生于天地之间,其犹冰也。阴阳之气,凝而为人,年终寿尽<1>,死还为气。夫春水不能复为冰,死魂安能复为形?

  〔注释〕

  <1>年:指活的岁数。

  〔译文〕

  隆冬季节,寒气主宰一切,水凝结成冰。越过春季天气温暖,冰融化成水。人生在天地之间,他们就好比是冰。阴阳之气,凝聚成人,年岁到了尽头,死了又还原为气。春水不能再结成冰,死人的魂怎么能再现形呢?


  【原文】

  62.13 妒夫媢妻<1>,同室而处,淫乱失行,忿怒斗讼。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以有知验之,宜大忿怒。今夫妻死者寂寞无声,更嫁娶者平忽无祸,无知之验也。

  〔注释〕

  <2>妒、媢[mào 音冒]:《说文》:“妒,妇妒夫也;媢,夫妒妇也。”

  〔译文〕

  夫妻互相嫉妒,同在一室居住,淫乱而行为不正,经常忿怒争辨是非。

  夫死妻改嫁,妻死夫另娶,用死人有知觉这种说法来检验改嫁和另娶这件事,死去的夫或妻应该大为忿怒。如今已死的夫或妻都寂寞无声,改嫁的另娶的也很平静没有灾祸,这就是死人没有知觉的证明了。


  【原文】

  62.14 孔子葬母于防<1>,既而雨甚至,防墓崩。孔子闻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复修<2>。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孔子知之,宜辄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圣人明审,晓其无知也。

  〔注释〕

  <1>防:指防山,在今山东曲阜东。
  <2>事见《礼记·檀弓上》。

  〔译文〕

  孔子埋葬他的母亲于防山,不久暴雨到来,防山的墓倒塌了。孔子听说了这件事,伤心地流着泪说:“古代是不修墓的。”于是就不再为他的母亲修墓。假如死人有知觉,一定会怨恨活人不为他修墓,孔子相信这一点,应该立即修墓,以此讨好魂神,然而孔子却不修墓,说明圣人明白道理,知道死人是无知的。


  【原文】

  62.15 枯骨在野,时鸣呼有声<1>,若夜闻哭声,谓之死人之音,非也。何以验之?生人所以言语吁呼者,气括口喉之中,动摇其舌,张歙其口<2>,故能成言。譬犹吹萧笙,萧笙折破,气越不括,手无所弄,则不成音。夫萧笙之管,犹人之口喉也;手弄其孔,犹人之动舌也。人死口喉腐败,舌不复动,何能成言?然而枯骨对呻鸣者,人骨自有能呻鸣者焉。或以为秋也<3>,是与夜鬼哭无以异也。秋气为呻鸣之变,自有所为。依倚死骨之侧,人则谓之骨尚有知,呻鸣于野。草泽暴体以千万数<4>,呻鸣之声,宜步属焉<5>。

  〔注释〕

  <1>鸣呼:“呼”为“呻”误,又与“鸣”字误倒。下文屡见“呻鸣”二字连用,决此为误。
  <2>歙[xī 音西]:收、合。
  <3>秋:当作“妖”。妖,一作“袄”,与秋形近而误。下句“秋”字同此。
  <4>草泽:泛指荒野。暴:同“曝”。露。
  <5>属[zhǔ 音主]:连续。

  〔译文〕

  枯骨在野外,有时发出哀叹鸣叫的声音,好像夜间听到人的哭声一样,认为这是死人发出的声音,那就错了。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活人之所以能够说话叹息,是由于气包含在口喉之中,动摇舌头,口一张一合,所以能够说话。好比吹奏萧笙,萧笙折断破损,气散了不能包含在其中,手无法按,就不能发出声音。萧笙的管子,好比是人的口喉;手按萧笙的孔,就像人活动舌头一样。人死了口喉就腐烂了,舌头不能再动,怎么能够说话呢?然而枯骨有时哀叹鸣叫,是因为人骨自有发出哀鸣的道理。或许是妖气所发出的声音,这就和夜间鬼哭没有什么不同。妖气形成哀鸣这种怪异的声音,自有它的道理。由于这种声音紧靠在枯骨旁边,人们就认为这种枯骨尚有知觉,所以在野外哀鸣。荒野之中没有埋葬的尸体成千上万,哀鸣的声音,应该每走一步都能不断地听到了。


  【原文】

  62.16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复使之言。言者亦不能复使之言<1>,犹物生以青为气<2>,或予之也<3>,物死,青者去,或夺之也。予之物青,夺之青去,去后不能复予之青,物亦不能复自青。声色俱通,并禀于天。青青之色,犹枭枭之声也<4>,死物之色不能复青,独为死人之声能复自言,惑也。

  〔注释〕

  <1>亦:据文意当作“死”。
  <2>气:当为“色”,涉下文多“气”字而误。青是物之色,并非其气。下文云:“青青之色”。又云:“死物之色不能复青”,则此“气”为“色”误,益足证明。
  <3>或:有一种力量。这里指自然。
  <4>枭[xiāo 音肖]枭:呼喊的声音。

  〔译文〕

  世间有能让不会说话的人说话这种事情,却没有能让会说话的人死后重新说话这样的事情。会说话的人死了,不能再使他会说话,犹如植物生长以青为颜色,这是自然所赋予它的,植物死了青色就消失,这是自然去掉了它的青色。赋予青色植物就成青色,去掉青色植物的青色就消失,青色消失后不能再赋予它青色,植物也不能自己再发青。声音和颜色的道理是相通的,都是从自然中承受来的。青青的颜色,好比是枭枭的声音,枯死的植物的颜色不能再转青,偏偏认为死人的声音能够再说话,糊涂啊。


  【原文】

  62.17 人之所以能言语者,以有气力也。气力之盛,以能饮食也。饮食损减则气力衰,衰则声音嘶,困不能食,则口不能复言。夫死,困之甚,何能复言?或曰:“死人歆肴食气<1>,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使生人不饮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气<2>,不过三日则饿死矣。或曰:“死人之精,神于生人之精,故能歆气为音。”夫生人之精在于身中,死则在于身外。死之与生何以殊?身中身外何以异?取水实于大盎中<3>,盎破水流地,地水能异于盎中之水乎?地水不异于盎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于身中之精?

  〔注释〕

  <1>歆[xīn 音欣]:鬼神享受供物。肴[yáo 音姚]:荤菜。
  <2>之:涉上下文而衍。
  <3>盎[àng 音肮去]:古代一种腹大口小的器皿。

  〔译文〕

  人之所以能够言语,是由于有气力。气力旺盛,是由于能够饮食。饮食减少则气力衰弱,衰弱则声音沙哑,身体虚弱不能吃东西,那么口就不能再出声。死亡,是虚弱的极端,怎么能够再说话呢?有人说:“死人享受饭菜的香气,所以能够说话。”死人的精气,就是活人的精气。如果活人不饮食,只是用口享受菜饭的香气,不过三天也就饿死了。有人说:“死人的精气比活人的精气更神灵,所以能够靠享受饭菜的香气而发出声音。”活人的精气存在于身体内,死了精气则在身体外。死人与活人的精气有什么不同呢?身中与身外的精气有什么差别呢?取水装满大盎中,盎破了水流到地上,流到地上的水不同于盎中的水吗?地上的水与盎中的水没有区别,身外的精气为什么不同于身内的精气呢?


  【原文】

  62.18 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语言,则不能害人矣。何以验之?夫人之怒也用气,其害人用力,用力须筋骨而强,强则能害人。忿怒之人,呴呼于人之旁<1>,口气喘射人之面,虽勇如贲、育<2>,气不害人。使舒手而击,举足而蹶<3>,则所击蹶无不破折。夫死,骨朽筋力绝,手足不举,虽精气尚在,犹呴吁之时无嗣助也<4>,何以能害人也?

  〔注释〕

  <1>呴[hǒu 音吼]:通“吼”。
  <2>贲[bēn 音奔]、育:孟贲和夏育。参见2.4注<15>、25.7注<2>。
  <3>蹶[jué 音决]:踢。
  <4>呴吁:同“呴呼”。嗣[sì 音四]助:继之以手足。

  〔译文〕

  人死了不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说话,就不能伤害人。用什么来证明呢?人发怒要用气,伤害人要用力,用力必须筋骨强健,强健就能伤害人。忿怒的人,在别人的面前大声吼叫,口中的气喷射到别人的脸上,即使他像孟贲、夏育那样勇武有力,口中的气也不能伤害人。假如伸手打击,举足去踢,那么被打被踢的人没有不皮破骨折的。人死了,骨头腐朽筋力消失,手足不能举动,即使精气仍然存在,就像大声吼叫之时不能继之以拳打足踢一样,怎么能够伤害人呢?


  【原文】

  62.19 凡人与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刃,爪牙坚利之故也。今人死,手臂朽败,不能复持刃,爪牙隳落<1>,不能复啮噬<2>,安能害人?儿之始生也,手足具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气适凝成,未能坚强也。由此言之,精气不能坚强,审矣。气为形体,形体微弱,犹未能害人,况死,气去精神绝。微弱犹未能害人,寒骨谓能害人者邪?死人之气不去邪?何能害人?

  〔注释〕

  <1>隳[huī 音灰]:毁坏。
  <2>啮噬[niè shì 音聂士]:咬。

  〔译文〕

  凡是人与物所以能伤害人,是由于手拿兵器,爪牙坚硬锋利的缘故。人死了,手臂腐烂了,不能拿兵器,爪牙毁坏了,不能再撕咬了,怎么能再伤害人呢?婴儿刚生下来,手足全都成形,手不能搏斗,足不能踢打,是因为精气刚刚凝聚成人,筋骨还不结实的缘故。据此说来,精气并不能自行坚强,这是很清楚的了。精气构成形体,形体微弱,尚且不能伤害人,何况人死了,精气离去精神消失了呢。身体微弱尚且不能伤害人,死人的枯骨怎么能说可以伤害人呢?难道是死人的精气没有离开形体吗?怎么能伤害人呢?


  【原文】

  62.20 鸡卵之未字也<1>,澒溶于鷇中<2>,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3>,体方就成。就成之后,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犹澒溶之时<4>,澒溶之气安能害人?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饮食也。饮食饱足则强壮勇猛,强壮勇猛则能害人矣。人病不能饮食,则身嬴弱<5>,嬴弱困甚,故至于死。病困之时,仇在其旁,不能咄叱<6>,人盗其物,不能禁夺,羸弱困劣之故也。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注释〕

  <1>字:据递修本当作“孚”。孚:孵化。
  <2>澒[hòng 音讧]溶:浑纯。自然未分之象。鷇[kòu 音寇]:蛋壳。
  <3>伛[yǔ 音雨]:拱着背。伛伏:指孵卵。
  <4>犹:据递修本当作“归”。
  <5>嬴:据递修本当作“羸”。羸[léi 音雷]:瘦弱,虚弱。下句“嬴”字同此。
  <6>咄[duó 音夺]叱:大声呵叱。

  〔译文〕

  鸡蛋没有孵化时,浑浑沌沌地存在于蛋壳内,打碎它来看一下,里面像水的形状一样。经过母鸡孵育,躯体才能形成,形成之后,才能用嘴啄用脚踢。人死后回归到浑浑沌沌的状态,浑沌之气怎么能伤害人呢?人之所以勇猛能伤害人,是由于有饮食的缘故。饮食饱足则身体强壮勇猛,强壮勇猛就能伤害人了。人生病不能吃东西,则身体虚弱,虚弱困乏到极点,因此就会到死亡的地步。生病困乏的时候,仇人在他的面前,他不能大声呵叱,有人偷他的东西,他不能制止抢夺,这是身体虚弱困乏无力的缘故。人死了,身体虚弱困乏无力到极点了,怎么能伤害人呢?


  【原文】

  62.21 有鸡犬之畜,为人所盗窃,虽怯无势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极,至相贼灭。败乱之时,人相啖食者<1>,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身贵于鸡犬,己死重于见盗,忿怒于鸡犬,无怨于食己,不能害人之验也。蝉之未脱也为复育<2>,已蜕也去复育之体,更为蝉之形。使死人精神去形体若蝉之去复育乎?则夫为蝉者不能害为复育者。夫蝉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注释〕

  <1>啖[dàn 音淡]:吃。
  <2>蜕[tuì 音退]:脱去皮壳。复育:蝉的幼虫。

  〔译文〕

  有鸡犬之类家禽家畜,被人偷走了,即使是胆小无势的人,没有谁会不忿怒。忿怒到极点,甚至会去杀害人。社会混乱之时,发生人吃人的现象,假如死人的神气有知,应该能伤害人。人的身体比鸡犬宝贵,自己被杀死比鸡犬被人偷走更严重,然而活着可对鸡犬被偷表示忿怒,死后却连别人把自己吃掉也不怨恨,这就是死人不能害人的证明。蝉还没有蜕皮是复育,已蜕皮就脱离了复育的形体,改变为蝉的形体。要说死人的精神离开人的形体就象蝉脱离复育那样吗?那么变成蝉的就不能害变成复育的。蝉不能害复育,死人的精神怎么能害活人的身体呢?


  【原文】

  62.22 梦者之义疑。惑言<1>:“梦者,精神自止身中,为吉凶之象。”

  或言:“精神行,与人物相更。”今其审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将复然。今其审行,人梦杀伤人。梦杀伤人<2>,若为人所复杀,明日视彼之身,察己之体,无兵刃创伤之验。夫梦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梦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为害?火炽而釜沸,沸止而气歇,以火为主也。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火猛灶中,釜涌气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热。今人之将死,身体清凉<3>,凉益清甚,遂以死亡。当死之时,精神不怒,身亡之后,犹汤之离釜也,安能害人?

  〔注释〕

  <1>惑:据文意当作“或”。
  <2>梦杀伤人:四字误重书。当删。
  <3>清:通“凊”。寒。下句“清”字同此。

  〔译文〕

  作梦的道理是难以解释清楚的。有人说:“梦,是人的精神停留在自己的身体内所产生的吉或凶的虚象。”又有人说:“梦是人的精神离开了身体,和别人以及物相接触而产生的。”现在假设做梦时精神确实留在身体中,那么死人的精神也将是与此情况相同。现在假设做梦时人的精神确实离开了人体,人梦见杀伤人以及自己又被人杀伤,第二天察看别人的身体,察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兵刃创伤的迹象。做梦依靠精神,这精神,就是死人的精神。做梦时的精神不能害人,死人的精神怎么会害人呢?火势旺盛锅里就沸腾,沸腾停止而气也歇息,这是由火势所决定的。精神发怒才能害人,不怒就不能害人。火在灶中猛烈燃烧,锅里就沸水翻滚热气蒸腾;精神愤怒于胸中,就气力强盛身体发热。现在人将要死了,身体寒凉,凉变得益寒,人于是就死了。当人死的时候,精神不发怒,死亡以后,就像水离开了锅一样,死人的精神怎么能害人呢?


  【原文】

  62.23 物与人通<1>,人有痴狂之病,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则愈矣。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体,故能变化<2>,与人交通;已死,形体坏烂,精神散亡,无所复依,不能变化。夫人之精神,犹物之精神也。物生,精神为病;其死,精神消亡。人与物同,死而精神亦灭,安能为害祸?设谓人贵,精神有异,成事,物能变化,人则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奇于人也<3>。

  〔注释〕

  <1>物:指“物之精神”。物与人通:指老物精和人发生关系。王充认为老物精和人发生关系,就会使人得病。参见本书《订鬼篇》。
  <2>变化:指老物精变成人形。
  <3>“精”字下宜有“神”字,本篇“精神”二字常连用。

  〔译文〕

  老物精与人发生关系,人就会得痴狂病,如果知道是哪一种老物精使他害这样的病而去治它,病就会痊愈。老物精没有死的时候,精神依附在形体上,所以能够变化;老物精死了,形体腐烂,精神散失消亡,没有依附的东西,就不能变化。人的精神,就如老物精的精神一样。老物精活的时候,它的精神能使人害病;它死了,精神也就消失了。人与物相同,人死了精神也就消失了,怎么能成为祸害呢?假如认为人比物高贵,精神有差别,然而已有的事实,是老物精能变化,人则不能变化,这样说来,人的精神反而不如物的精神,物的精神反而比人的精神更神灵了。


  【原文】

  62.24 水火烧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1>。金伤人,木敺人<2>,土压人,水溺人,火烧人。使人死,精神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不为物则为气矣。气之害人者,太阳之气为毒者也<3>。使人死,其气为毒乎,害人;不为乎,不能害人。夫论死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则夫所见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为,明矣。

  〔注释〕

  <1>五行之物:指金、木、水、火、土构成的东西。
  <2>敺:当作“殴”,形近而误,见前注。
  <3>太阳之气:极盛的阳气。王充认为它有毒,能害人。参见本书《言毒篇》。

  〔译文〕

  水火能淹死、烧死人,凡是能伤害人的东西,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所构成的东西。金杀伤人,木打死人,土压死人,水淹死人,火烧死人。如果人死后,精神变成“五行之物”的话,就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不能害人。不变成“五行之物”就会变成气。气能伤害人,是由于太阳之气有毒的缘故。假如人死后,变成的气有毒,就能害人;不变成有毒的气,就不能害人。论述死人不会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够害人,那么人们所见到的鬼,不是死人的精神,那些伤害人的,不是死人的精神所为,就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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