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子夜书案 >> 古代汉语知识 >> 古代汉语句法·上 第二节 特殊述宾关系
  

 

古代汉语句法·上
 
根据洪波著《古代汉语教程》整理编辑 仅供参考

 

 

第二节 特殊述宾关系

 
  及物动词作谓语中心语(述语)能带宾语,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充当谓语中心语一般不带宾语;名词的句法功能一般是作主语、宾语或定语,而不作谓语中心语。这是古代汉语的一般规律。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充当谓语中心语时有时带有宾语,名词有时也出现在谓语中心语的位置上,并带有宾语。这些情况人们通常称之为“词类活用”。不过,在古代汉语里,上述情况并不能简单地都看作“词类活用”,有些情况下也许确实是种临时的“活用”,而有些情况下,很可能有词形上的不同。前面我们曾说过,先秦时期,还存在构形形态。比如“以其兄之子妻之。”(《论语·公冶长》)“妻”出现在谓语中心语的位置上并带有宾语,读去声,这个去声调来源于后缀-s,因此这里的“妻”与其他场合下的“妻”的词形并不相同。当一个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名词出现在谓语中心语的位置上并带有宾语,如果它的词形与其他情况下有所不同,那么就不能看作是“活用”了。 只是由于汉字不能完全反映当时的语音实际情况,我们在书面上不能看出哪些是真正的“活用”,哪些并不是“活用”。如果为教学的方便,把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名词出现在谓语中心语位置上并带有宾语的情况叫做“活用”,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白这 只是为教学的方便,并不代表古代汉语的实际情况。本书我们不取“活用”的说法。

  当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名词充当谓语中心语并带有宾语时,构成的述宾结构往往不是普通的动作行为与受事的语义关系。一些及物动词所带的宾语有时也不是普通的受事或对象成分。本书所说的特殊述宾结构,指的就是谓语中心语与其宾语之间不是普通的动作与受事的关系。

  古代汉语特殊述宾结构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使动关系

  使动关系即使宾语产生某种行为或发生某种变化,可以加上“使”“让”来理解。名词、形容词、不及物动词充当谓语中心语并带有宾语时都可以构成使动关系,单及物动词带双宾语时也可以构成使动关系。

  名词与宾语构成使动关系时,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物发生变化,变成谓语名词所表示的事物或者具有谓语名词所表示的身份或状态。例如:

  (1)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论哉!(《史记·苏秦列传》)
  (2)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3)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诸侯。(李斯《谏逐客书》)
  (4)使齐之封内尽其亩。(《左传·成公二年》)

  例(1)“臣人”即“使(别)人成为臣”;例(2)“吴王我”即“使我成为吴王(那样的人)”;例(3)“业诸侯”即“使诸侯成就王业”;例(4)“尽东其亩”即“使其田亩(垄)都变成东西向”。

  形容词与宾语构成使动关系时,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发生变化,变成具有谓语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5)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孟子·告子下》)
  (6)(贤者)之,(不肖者)之。(《墨子·尚贤中》)
  (7)凡用兵之法,国为上,国次之。(《孙子兵法·谋攻》)
  (8)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贾谊《过秦论》)
  (9)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不可也;目小可,大不可也。(《韩非子·说林下》)

  例(5)“苦其心志”即“使其心志痛苦”,“劳其筋骨”即“使其筋骨劳顿”;例(6)“富而贵之”即“使他们富贵”,“贫而贱之”即“使他们贫贱”;例(7)“全国”即“使敌国完整(地降服)”,“破国”即“使敌国残破”;例(8)“弱秦”即“使秦变弱”。例(9)的“可大”“可小”后面没有出现宾语,但这是个被动句,主语“鼻”“目”即是使动的对象。“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意思是“鼻子大了可以使它变小,小了不可以使它变大”,“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意思是“眼睛小了可以使它变大,大了不可以使它变小”。

  不及物动词与宾语构成使动关系时,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变化。例如:

  (10)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之。(《论语·季氏》)
  (11)庄公寤生,姜氏。(《左传·隐公元年》)
  (12)不战而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谋攻》)
  (13)项伯杀人,臣之。(《史记·项羽本纪》)

  例(10)“来之”即“使他们来(归附)”;例(11)“惊姜氏”即“使姜氏受惊”;例(12)“屈人之兵”即“使敌人的军队屈服”;例(13)“活之”即“使他(得以)活命”。

  单及物动词带双宾语时,与其中的近宾语(通常是指人宾语)构成使动关系,意思是使该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发出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例如:

  (14)晋侯赵盾酒。(《左传·宣公二年》)
  (15)王弗听,之斧钺,使巡于诸侯。(《左传·昭公四年》)
  (16)我有圃,之杞乎?(《左传·昭公十二年》)
  (17)均之二策,宁许以秦曲。(《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14)“饮赵盾酒”即“使(请)赵盾饮酒”;例(15)“负之斧钺”即“让他背著斧钺”;例(16)“生之杞”即“让它生长杞”;例(17)“负秦曲”即“使秦国背上无理(的恶名)”。

  单及物动词不仅仅在带双宾语时能够构成使动关系,带一个宾语有时也可以构成使动关系。例如:

  (18)欲辟土地,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19)尝人,人死;狗,狗死。(《吕氏春秋·上德》)
  (20)故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荀子·议兵》)
  (21)沛公旦日百余骑来见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例(18)“朝秦、楚”这里是“使秦、楚来朝”的意思;例(19)“尝人”即“使人尝”的意思,“食狗”即“让狗吃”的意思;例(20)“附民”即“使民归附”的意思;例(21)“从百余骑”即“使百余骑随从”的意思。这种单及物动词带一个宾语构成使动关系,要靠分析上下文的语境才能弄清楚,是学习古代汉语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


  二、意谓关系

  意谓关系即句子的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是什么、发生了什么变化或具有什么性质,可以加上“认为”“以为”或“把……当作……”来理解。这种述宾关系中充当谓语中心语的大多是形容词或名词,动词比较少见。

  形容词充当谓语中心语时,表示句子的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谓语形容词所表示的某种性质或状态。例如:

  (1)孔子登东山而鲁,登泰山而天下。(《孟子·尽心上》)
  (2)其家甚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说难》)
  (3)吾妻之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齐策一》)
  (4)时充国年七十余,上之。(《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
  (5)人主自人,自人。(《吕氏春秋·知度》)

  例(1)“小鲁”即“认为鲁国小”,“小天下”即“认为天下小”;例(2)“智其子”即“认为他的儿子聪明”;例(3)“美我”即“认为我美”;例(4)“老之”即“认为他(太)老了”。例(5)中的“自”是反身代词,所以后面没有出现宾语,“自智而愚人”即“认为自己聪明而认为别人愚蠢”,“自巧而拙人”即“认为自己灵巧认为别人笨拙”。

  名词充当谓语中心语时,表示句子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是谓语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例如:

  (6)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我也。”(《左传·宣公十四年》)
  (7)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8)公子乃自骄而之,窃为公子不取也。(《史记·魏公子列传》)
  (9)齐庄公朝,指殖绰、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绰曰:“君以为雄,谁敢不?”(《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10)苏秦曰:“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富贵则亲戚畏惧。”(《战国策·秦策一》)

  例(6)“鄙我”即“把我(国)当作鄙野(边境)”;例(7)“夷狄之”即“把它(秦)当作夷狄(看待)”;例(8)“功之”即“认为它是自己的功劳”;例(9)“谁敢不雄”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意思是“谁敢不把他们当作英雄呢?”;例(10)“不子”也省略了宾语,意思是“不把(我)当作儿子(看待)”。

  动词充当谓语中心语时,句子表示主语主观认为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发生了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行为或变化。例如:

  (11)不吊吾丧,不忧吾哀,是吾君而弱其孤也。(《吕氏春秋·悔过》
  (12)凡人之鬼也,必以其感忽之间疑玄之时正之。此人之所以有而无之时也。(《荀子·解蔽》)

  例(11)“死吾君而弱其孤”意思是“认为咱们的君已经死了而且认为咱们的嗣君幼弱”,这里的“死”是动词;例(12)“有鬼”意思是“认为鬼存在”,“无有而有无”意思是“把存在的当作不存在,而把不存在的当作存在”。


  三、服务关系

  服务关系指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是为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服务的,可以用“替+宾语+谓语中心语”或“为+宾语+谓语中心语”格式来理解。充当谓语中心语的大多是动词,有时也可以是形容词或名词。例如:

  (1)晋解张郤克。(《左传·成公二年》)
  (2)文嬴三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3)伯夷名于首阳之下,盗跖利于东陵之上。(《庄子·骈拇》)
  (4)叔孙太傅称说引古今,以死太子。(《史记·留侯世家》)
  (5)今朕夙兴夜寐,勤劳天下,忧苦万民。(《汉书·文帝纪》)
  (6)父曰:“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之。(《史记·留侯世家》)

  例(1)“御郤克”即“为郤克驾车”;例(2)“请三帅”即“替三帅求情”;例(3)“死名”“死利”即“为名而死”“为利而死”;例(4)“争太子”即“替太子争”;例(5)“勤劳天下”即“为天下勤劳”,“忧苦万民”即“为万民忧苦”,“勤劳”“忧苦”都是形容词;例(6)“履我”即“替我穿上鞋子”,“履之”即“替他穿上鞋子”,这里的“履”是名词。

  服务关系的述宾结构有时也可以是双宾语结构。例如:

  (7)天佑下民,之君,之师。(《尚书·泰誓》)
  (8)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庄子·胠箧》)
  (9)秦之群臣曰:“请以赵之十五城秦王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7)“作之君,作之师”意思是“为他们立君,为他们立师”;例(8)“为之斗斛”意思是“替他们设立斗斛等量器”;例(9)“为寿”意思是祝寿,“为秦王寿”即“替秦王祝寿”的意思。


  四、与事关系

  普通的与事关系是含“给予”义动词与指人宾语构成的语义关系,但是在古代汉语里,有些名词出现在谓语中心语的位置上并带宾语,也构成与事关系。这种述宾结构表示使宾语所表示的人得到谓语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可以加“给”字来理解。例如:

  (1)吴人曰:“宋百我。”(《左传·哀公七年》)
  (2)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之。(《论语·公冶长》)
  (3)有一母见信饥,信。(《史记·淮阴侯列传》)
  (4)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史记·货殖列传》)

  例(1)“百牢我”即“给我百牢”的意思,古代将牛、羊、豕各一头作为礼物叫做“大牢”,“百牢”是“一百大牢”的省略说法;例(2)“妻之”即“给他作妻子”;例(3)“饭信”即“给饭给韩信(吃)”;例(4)“冠带衣履天下”即“给天下(人)冠带衣履”。


  五、目标关系

  表示目标关系的述宾结构表示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某种行为是对谁或向谁而发,可加“对”“向”来理解。充当谓语中心语的大多是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有时也可以是名词。例如:

  (1)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驩也。”(《孟子·离娄下》)──【注】右师:官名。驩(huān):王驩,字子敖,齐国大夫
  (2)武安侯新欲用事为相,下宾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3)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必泣。弃疾曰:“君三臣矣。敢问谁之罪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4)死而哀,非为生者也。(《孟子·尽心下》)
  (5)孳孳求奸,不如贤。(《后汉书·种畅传》)──【注】孳孳:通“孜孜”。

  例(1)“简驩”即“对驩简慢”;例(2)“卑下宾客”即“对宾客(态度)谦卑”;例(3)“三泣臣”即“多次对著臣(我)哭泣”;例(4)“哭死”即“对著死者哭”;例(5)“礼贤”即“对贤能的人有礼貌(尊重)”。


  六、工具关系

  工具关系即宾语表示的事物是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工具,可以按“用+宾语+谓语中心语”来理解。其中的谓语中心语一般是名词充当。例如:

  (1)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轻裘。(《论语·雍也》)
  (2)褚师出,公其手曰:“必断而足。”(《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3)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鱼。(《史记·货殖列传》)

  例(1)“衣轻裘”即“用轻裘作衣裳”;例(2)“戟其手”意思是“用他的手作戟状”;例(3)“饭稻羮鱼”意思是“用稻(米)作饭,用鱼作羮”。


  七、原因关系

  原因关系即宾语表示的事物是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可按“因为+宾语+谓语中心语”来理解。谓语中心语一般是不及物动词充当。例如:

  (1)晋人其无礼于公也,请改盟。(《左传·文公三年》)
  (2)魏王公子之盗其兵符矫杀晋鄙,公子亦自知也。(《史记·魏公子列传》)──【注】晋鄙:魏国将军。
  (3)夫人,常其所不能,其所不便。(《吴子·治兵》)

  例(1)“惧其无礼于公”意思是“因为他们曾对(鲁国)国君无礼而害怕”;例(2)“怒公子之盗兵符矫杀晋鄙”意思是“因为公子(信陵君)偷盗兵符矫命杀了(将军)晋鄙”;例(3)“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意思是“因为自己不能做(却勉强去做)的事情而死,因为自己不熟悉(却勉强去做)的事情而招致失败”。

  如果谓语中心语由及物动词充当,可以构成双宾语。例如:

  (4)一夫不耕,或之饥;一女不织,或之寒。(贾谊《论积贮疏》)

  这里“受之饥”“受之寒”都是双宾语结构,两个“之”分别指代“一夫不耕”“一女不织”,是表示原因的宾语。“受之饥”即“因之而受饥饿”,“受之寒”即“因之而受寒”。

  古代汉语里,名词出现在谓语中心语位置上带宾语,也可以构成普通的行为与受事的关系。例如:

  (5)孔丘以公退,曰:“士,之!”(《左传·定公十年》)
  (6)帝甥于贰室。(《孟子·万章下》)
  (7)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之。(《史记·卫康叔世家》)

  例(5)“兵之”意思是“用兵器攻击他”,“兵”是名词,这里作谓语中心语,是用兵器攻击的意思,“兵之”是一般的行为与受事关系;例(6)“馆甥于贰室”意思是“把外甥安排在贰室住下”,“馆甥”是普通的行为与受事关系;例(7)“子之”意思是“把他当作儿子”,但不是意谓关系,而是一种实际行动,是普通的行为与受事关系。

  古代汉语的特殊述宾结构情况复杂,是学习古代汉语的一个难点。分析辨别的主要方法在于充分理解语境, 只要把上下文语境弄清楚了,理解起来也就不太困难了。 
 


〔共9頁〕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頁 下一頁

 
 
  

子夜星网站
Personal Website.  Created by Midnight Star .Copyrig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