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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初中女学生之死

 

原题:神木少女之死:案发前月一名女性嫌疑人或曾报警称被迫卖淫


文/澎湃新闻记者朱莹 实习生唐超男 来源:澎湃新闻网 2018年11月27日 子夜星网站整理编辑


  之前网上消息:农历9月23日下午四时许,几名犯罪嫌疑人将一名女初中生带到当地一家商务宾馆进行卖淫,后因嫖客不满意,几名嫌疑人便将被害人带到其中一人的叔叔家中,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女孩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次日,他们发现女孩死亡,便将尸体肢解后在附近掩埋。
  据媒体报道,11月23日上午,神木市公安局一民警答复家属时称,网上流传信息真实,“只是遇害时间不对,不是农历9月23日,是阳历9月23日晚上,受害人遭受殴打,第二天早上发现她已经不行了,具体死亡时间还不能确定。”
  11月25日晚,陕西神木市政府发布通报称:2018年11月19日,我市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初中女生遇害,六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均属未成年人)。


  那是一个由沙土砌成的斜坡,两边是砖砌的简易厕所,一堵两米高的红砖墙横在斜坡与马路之间,中间空出一扇门的大小。从那儿,孩子们可以爬到山上玩。少女的遗体就掩埋在斜坡左侧墙角下。11月19日,四名犯罪嫌疑人指认了埋尸地点。掸去一层薄土,袋子露了出来。一米来长的绿色货用蛇皮袋被挖出来,上面系有麻绳。

  第二天下午,殡仪馆里,法医将袋子解开,李秀娟和丈夫吴峰看到,一床薄被和电热毯上,遗体趴着,没穿衣服,两条腿被肢解,身体发黑,脸已无法辨认。法医轻轻掰开嘴后,吴峰看到了两颗微微凸起的大门牙。那一刻,他几乎确定,这就是失踪近两个月的女儿吴婷。

  失踪

  陕西神木县,9月22日中秋长假的第一天,晚上六点许,李秀娟像往常一样出门,到离家一两公里外的KTV上班。她在那儿做保洁,晚六点干到第二天凌晨两点,一个月工资一千多元。丈夫吴峰跑运输拉货,通常晚上七八点才回家,收入不稳定。

  出门时,15岁的女儿吴婷和比她大一岁的哥哥在看电视。她记得,那天女儿穿着一双新买的白色运动鞋,一条浅蓝色牛仔裤,上身是白色线衣和土黄色外套。

  晚上8点多,吴峰下班回到家。儿子告诉他,妹妹六点多出门了,去给同学送书。

  吴峰给女儿打电话,没人接。等到十点多,还是没人接,他便去家附近的网吧、喝茶的地方找。

  今年7月,女儿也曾彻夜未归,电话关机。吴峰和妻子找了一夜没找到人后报了警。第二天女儿回家了,说和朋友在网吧玩,忘了时间。9月开学后,女儿又一次晚上没回家,打电话后接通了,说等会儿就回。

  夫妻俩想着她或许和之前一样,第二天就回来了,便没有报警。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李秀娟发现女儿没回家,便到街上去找她。

  孩子姑姑打来电话,说吴婷表哥QQ上问她在哪儿,她约表哥中午在东兴广场见面。表哥等了十几分钟吴婷才出现,说“看你周边有没有人,有人的话我就不出来了”。见她没吃饭,表哥给她买了碗酸辣粉,还约她一起回老家看爷爷奶奶。

  吴婷说约了同学,下午三点再去他家,跟他一起回老家。等到五点,她还没出现,电话也关机。这之后,再无消息。

  寻女

  这以后,李秀娟整日疯了般寻找女儿,几乎跑遍了县城网吧和街道。

  出门时吴婷带着哥哥的手机,自己的放在家里。李秀娟问女儿朋友,都说不知道。担心女儿名誉受损、被人说闲话,直到9月28日,她才去派出所报案。

  9月30日,李秀娟通过QQ联系上女儿在网上认的干哥哥张超。张超说,吴婷可能和李晓伟在一起。李晓伟曾在聊天时透露对吴婷“感兴趣”,张超劝他,“这是我妹妹,不要对她有企图”。

  李秀娟的女同事假装网友加李晓伟QQ,约他见面。那天夜里一两点下班后,三个女同事和两个男同事开车带她到吉星网吧。见到李晓伟后,李秀娟问女儿是否和他一块,他说吴婷可能和白浩一块。之后李晓伟叫来白浩,白浩一脸毫不畏惧的样子,否认见过吴婷。

  李秀娟和同事将两人带到派出所。民警给白浩家里打电话,家里说不管他。由于没证据,派出所只好放人。

  这之后,吴家人在网上发布寻人启事,也未果。

  11月20日,接到警方通知后,吴家夫妇到殡仪馆辨认尸体,做了DNA检测,结果尚未出来。

  当晚,网上传出消息,农历9月23日下午四时许,几名犯罪嫌疑人将吴婷带到当地一家宾馆卖淫,后因嫖客不满意,几名嫌疑人将她带到其中一人叔叔家,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次日,几名嫌疑人发现她死亡后,将其尸体肢解后在附近掩埋。六名嫌疑人最大的17岁,最小的才14岁,其中包括李晓伟和白浩。

  吴家人随后咨询警方,警方告知消息基本属实,不过时间应为阳历9月23日。

  嫌犯

  直到11月19日上午接到民警电话,谢辉才知道,家里发生了命案。而主要嫌疑人之一,竟是儿子16岁的女友。

  14年前,谢辉花10多万元在燕合茆渠居民区盖了两层楼房。房子背后是被围起的裸露的岩石,山上树木稀疏,在秋日的阳光下显得有些荒芜。

  13级的露天铁制楼梯将一二层楼连接,谢辉将一楼出租,自己住二楼。

  去年,47岁的他重新组建家庭,妻子带着8岁小儿子在西安工作生活,他在神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分隔两地。

  大儿子谢勇今年18岁,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之后做过保安、服务员,经常不回家,几乎每个月都会找他要钱,三百五百不等,他管教不了。

  去年下半年,谢勇带女友杨静回家。家中长辈觉得他还小,不支持他处对象。16岁的杨静没上学也没工作,2岁多时父母离婚,之后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在一家煤矿干活,平时工作忙,不怎么管她。

  今年7月初,谢勇、杨静还有另一名男孩在榆林市佳县被警方抓获。谢勇和另一人因盗窃摩托车、砸小车偷盗入狱,谢勇被判了三年。杨静没有参与被放了出来。

  8月的一天,杨静突然给谢辉打电话,问他在西安有没有朋友,能否去派出所找下她。谢辉当时正在西安看病,赶去派出所后,发现她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谢辉回忆,民警告诉他,杨静报警说被几个男孩强奸后逼迫卖淫,因为不从被打。

  不过杨静没有跟谢辉提起被强奸的事,只说自己被逼迫卖淫,因为不从被打,之后偷偷溜出来报警。

  11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负责该起案件的民警,对方回复称,杨静的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认定不构成强奸”,但他没有透露更多信息,也没有回应“被迫卖淫”的说法。

  从派出所出来后,谢辉带杨静去医院检查,花了1000多元,之后为她找了家招待所,住了三四天。

  谢辉的妻子回忆,那次杨静被打得全身乌青,腿、脚、胳膊上都是烟头烫的伤,她帮杨静买了药。那时杨静身无分文,只有一个斜挎包,里面装着一些化妆品,身上那件衣服,晚上洗了白天穿。

  报完警后,谢辉带杨静回神木,还让她给父亲打电话,告知自己的处境,杨静不愿意。他便给杨父打了,杨父只说很忙,过段时间再来。

  当时,谢辉要去西安住院,家中二楼没人住。见杨静没地方去,谢辉说她可以暂时住那儿。杨静在里面住了20多天。他还托朋友帮她找了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杨静觉得挺好,但最终也没有去。

  邻居刘雪蓉记得,杨静经常带朋友回家,两个女孩,三四个男孩,有时会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晚上十点才回来,待到凌晨一点再走,有时干脆留宿。孩子们在家嬉闹,声音很大,杨静有时站在一楼门口,一边刷手机一边抽烟。上楼梯时她动静比较大,刘雪蓉劝她不要跳,影响人睡觉,她没听。

  另一位女邻居曾看到过杨静和朋友穿着时髦,涂着艳丽的口红,画着浓妆,“比我们二三十岁的打扮得还成熟”,男孩女孩们有时还搂抱在一起。

  9月末回到家中,谢辉发现杨静不在,房间看起来没什么变化,被子有些乱,没有叠。他给杨静打电话,显示已停机。

  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不过有人发现斜坡那儿土多了,以为主人要种庄稼,将地里的土刨出来堆那儿。

  直到11月19日上午,五六辆警车开进小巷。上百人的围观下,杨静和三个男孩带着手铐从车上下来,三人指着谢家出门右转十多米处的一个斜坡,说人埋在那儿。

  站在人群中,刘雪蓉看到了杨静的脸,面色平静, “像没啥事儿”的样子。刘雪蓉很吃惊。

  吴婷

  11月25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11月19日,神木市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初中女生遇害,六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均为未成年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李秀娟不愿相信女儿已经离世,在她心里,乖巧懂事的女儿依然活着。

  女儿四岁时,吴峰夫妇从山西兴县老家来到陕西神木县,李秀娟在家带孩子,吴峰工作养家。今年儿子考入一所职高,女儿升入初三。班级40多个同学,她排20多名。

  在李秀娟眼中,女儿乖巧听话,性格内向,跟父母话比较少。她曾为儿子和女儿报了口才训练班,鼓励他们多跟人交流。

  李秀娟说,兄妹俩感情很好,小学、初中都是一起上,哥哥每天会给妹妹买早点,甚至帮她把牙膏挤好。女儿从不乱花钱,有时给她零花钱她都不要;给她买衣服,她没说过不好的。出事前几天,她给李秀娟发了几套汉服的照片,说喜欢这种,李秀娟说给她买,还开玩笑说,穿这种衣服发型要换下。

  去年年底,姑姑送吴婷一部手机。她开始在网络上结交朋友,认了些干哥哥干姐姐,有的没有上学。周末时会跟他们一起逛街、唱歌,或是抓娃娃。和网友见面时,李秀娟会问,吴婷也会告诉她跟谁见,她提醒女儿别被骗了。

  她说不清今年开始晚上会不回家的女儿有些什么变化,只是觉得,女儿这么乖,肯定不会骗自己。女儿出事后,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她讨公道。

  在几公里外的燕合茆渠小区,人们不敢从斜坡边过,晚上也不敢出门。

  11月24日,斜坡对门居民叫来两辆三轮车,一辆200元,将斜坡上的土铲走,再用木板将砖墙空处挡起来,形成了一个土坑,仿佛要清空晦气。

  如果不说,没人知道,那里曾埋过一个年轻女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附:新京报评论

  “少女被强迫卖淫、打死”,是未成年人作案也不可轻纵

  文/欧阳晨雨 头条新闻 来源:新京报 发布于 2018-11-24 15:40:21

  ​善良往往限制了人们对罪恶的想象,也包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预设”。

  ​据新京报报道,21日,一段“陕西神木15岁少女被数名同龄人强迫卖淫后被殴打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网传消息中涉事少女的家属确认,女儿吴婷(化名)9月22日以送书为名离家出走后至今未归,11月20日,警方通知他们去辨认尸体。

  22日,神木市公安局政工室有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证实,当地的确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但案件还在调查中。23日,神木市公安局一民警答复家长疑问时称,网上流传信息真实,系神木市公安局向榆林市公安局汇报案情时流出,“只是时间不对。”

  回看那段“不知是谁泄露了”的消息,其中曝出的犯罪细节让人触目惊心。几名犯罪嫌疑人先是带被害人吴婷“去金鹏商务宾馆卖淫”,“后因嫖客不满意”,被多人“衣服脱光后”,“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导致对方死亡,其后又实施了“尸体肢解”和“掩埋”。

  如此残忍而熟练的犯罪手段,即便是在成年人犯罪团伙中也鲜有耳闻。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六名嫌疑人均为吴婷同龄人,年龄在14-17岁之间”。

  这种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其实正是公众所担忧的地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法律所规定的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虽然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但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的立法宽宥。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罪行查证属实、法庭判定有罪,那些对同龄人实施了残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然可以依法享受“宽待”。在此之前,就出现过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却得到“宽容”的报道,一度连强奸犯罪也能“冰释前嫌”。

  正因如此,在微博跟帖中,很多人担心,这些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作案团伙又被“从宽处理”,得不到足够的惩戒,“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变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这是基于对这起案件中多名作案者恶性犯罪的愤慨,也起于对受害人的同情,担心她及其家人遭到“二次伤害”。

  让公众更加担忧的,还有该案透露的有限信息,有可能仅是众多罪行的“冰山一角”。比如,惨遭不幸的吴婷是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还有没有更多的犯罪事实?这些犯罪嫌疑人是多人偶尔实施共同犯罪,还是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强迫他人卖淫是单次犯罪,还是长期所为?这些有待查证的情况,不仅直接影响法庭的定罪量刑,更能勾勒出一幅真实而冷酷的未成年人犯罪图像。

  从立法上保护未成年人,是法治文明演进的象征,但宽容并不代表纵容。针对很多心智已趋成熟的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耸人听闻等现象,学界业界提出了很多办法: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如参照我国台湾地区,公安机关专门的少年警务介入、专门的社工组织矫正、刑事司法阶段检察院和法院帮扶衔接等。

  这些有待讨论,但无论如何,就这起个案而言,对于那个惨遭不幸的无辜少女,希望法律应当给出一个正义而响亮的答案,让践踏人性的违法犯罪者受到严厉惩罚。

  □欧阳晨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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